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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政府绩效的高低与公务员的努力程度是成正比的。由此,为了能够让公务员在工作中取得更大的绩效,就需要调动一切激励因素来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他们的工作潜能,在工作中取得更大的绩效,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使得工作目标得以实现,就需要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公务员激励机制。负激励机制在国家公务员管理机制中具有重要作用。健全负激励机制可以约束公务员的不良行为,将他们的行为进行合理地规范,从而为充分激发公务员的潜能,极大地调动人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供前提。所以说,现行的公务员管理制度离不开有效的负激励机制,当在工作中得到正面强化的机会较少时,应当加强负强化的力度。负激励可以促使行为加速改进,其达到的激励效果有时甚至可以超过正面强化的作用。在政府内部营造出健康、乐观、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增强公务员的责任、敬业、团结协作的意识,将政府需要与公务员个人需要在最大程度上的有效结合是提高政府绩效的关键,其中就要求激励机制能够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作为激励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负激励已经得到人们越来越广泛的重视,积极探索适合新需求的公务员负激励形式,加强和逐步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中的负激励制度,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所谓的负激励就是需要制定出一套使个人行为应该与集体利益相一致的规章制度,一旦某个成员违背,就对之进行惩罚。换言之,就是为了保证组织目标的实现,依据相关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强制性地对有悖于组织目标的行为进行修正,对行为者进行限制和惩罚,使行为者产生压力,使这些行为削弱或消失,对他人产生警示和教育作用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通过管理者对被管理者和管理目标不相一致的行为的监督、制约,促使其产生工作压力,使其围绕着具体的工作目标而采取有序的行为。简单地说,我国国家公务员的负激励机制的核心内容就是纪律约束,通过对公务员行为的一种约束,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对于政府有效管理公务员来说,负激励机制是非常必要的。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人的一切行为都离不开一定的心理内需力的推动,公务员亦是如此。他们在做出某一行为之前总会对自己的收益进行预期,即自身的需求能否得到满足或者考虑这些需求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获得满足。只有正确运用激励机制才能使他们具有明确的预期,从而能够自愿发挥创造性思维为组织目标的实现而努力。努力设计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正激励机制以完善政府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中的激励机制,将政府需求与公务员的个人需求在最大程度上结合起来是提高政府绩效的关键所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对我国国家公务员实行负激励机制方面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例如配套制度不健全、法律基础不完善、执行力度不强等问题的出现,都需要不断地对负激励机制加以完善,为此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几点完善建议:1、正确认识并且高度重视负激励机制,正确认识负激励机制的作用,并且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加以灵活运用;其次要正确对待“正激励”和“负激励”在公务员管理制度中的比例关系,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2、加强负激励机制的法律基础,在政府机构内部建立和健全责任制度,让掌握公共权力的公务员对其自身的工作行为和社会行为负责,依法惩罚不负责的行为,从而有利于消除公务员相互推委责任的行为,使各个公务员都能获得一种使命感,真正做到责权统一。3、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要合理使用负激励机制,具体包括:(1)负激励机制的实施必须要有针对性,正所谓“有的放矢”,要避免“通货膨胀”式的负激励机制。(2)在具体实施负激励机制的过程中,要加强对负激励机制执行的力度,做到细致、及时、准确和广泛。同时要注意到将惩罚和说服教育相结合,加强对公务员的教育,避免“只赏不罚”的现象出现。(3)负激励机制作用的发挥要注意到物质精神相结合,在进行具体的纪律约束时,应该加上经济处分一项,使得违纪者受到精神和物质双方面的损失,才会对他们产生真正的惩处和教育的作用。(4)负激励机制的实现要注意到和奖励相结合,强调以奖励为主,以惩罚为辅。4、建立健全对于负激励机制实施的监督机制,包括健全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公务员行为的社会约束和自我约束相结合的有效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等方面的内容。综上所述,本文虽然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负激励机制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对我国国家公务员的负激励机制的完善提出了几点建议,但是由于学识水平有限,在这方面的论述中还存在很多的不足,将会在以后的学习中不断完善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