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务员公共精神是基层公务员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必须彰显出来的公平正义、以人为本、责任、服务、法治等价值取向,它是对基层公务员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品德的综合概括,是服务型政府建设背景下人民群众对基层公务员提出的新要求,是基层公务员改进和加强自身思想作风、推进服务型公务员队伍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伟大中国梦”的重要思想动力源泉。基层公务员在我国公务员队伍中占大多数,因此,必须打造一支富有公共精神的基层公务员队伍。 随着民主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基层公务员公共精神总体表现是积极向上的,公正观念日益牢固,责任和服务意识逐步强化,以人为本思想基本确立,依法行政理念不断增强。然而,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部分基层公务员的行为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仍存在一定程度的公共精神缺失,表现在:价值观念混乱、官僚主义仍然存在、贪图个人享乐、行政行为失当、责任意识欠缺、法治意识淡薄等。究其原因,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角色利益冲突、受传统封建思想和西方不良思潮侵袭、思想政治教育滞后、管理机制不健全有关。 因此,在行政伦理理论的指导下,本文结合文献分析法、逻辑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等多种研究方法,试图从多个角度采取多种措施推进基层公务员公共精神的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