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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投资作为一种新兴的投资模式,在半个世纪的发展过程中,为世界经济的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创业投资顺畅的退出渠道是创业投资整个运行环节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但是,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主板市场门槛较高而二板市场发展不成熟,产权交易市场也较为滞后,选择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退出渠道非常重要。本文便从这个角度出发,分析股权回购作为创业投资退出方式的优势所在,并对其整个运行过程展开全面阐述。文章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股权回购的实证性分析,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内容:股权回购的相关理论;我国创业投资退出环境现状;股权回购的可行性考察。这一部分为全文的论述打下基础,提供了理论工具。股权回购适应我国目前创业投资退出现状,且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并可以借鉴股份回购的相关理论完善这一机制。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了股权回购的条件。本文认为股权回购应借鉴国外成功立法和实例,其一般条件应在《公司法》有关股份回购条件的基础上有所突破,即扩大股权回购的启动事由,并对股权回购的价格和数量进行条件性的限制,从而更好的保护各回购主体的权益。同时,基于创业投资和股权回购的特有性质,对股权回购的特殊条件从盈利性、期限性和审查性三个方面加以概括。第三部分对股权回购的程序问题进行了分析。在借鉴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进行股份回购时的特殊通过程序,以及公司合并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体操作程序的基础上,结合股权回购的特点,将其基本程序分为发起、审查、协商、执行和变更登记五个步骤,并对回购程序中的几个主要问题,如企业资产评估、股权认购顺序、回购的方式和资金来源等,进行重点分析。第四部分对股权回购的效力进行了研究。主要包括股权回购的基本效力及其效力的三种重要表现,即股权回购对公司注册资本、大小股东利益均衡和无形资产的影响。股权回购协议是股权回购的效力来源,明确回购协议的成立和生效时间,将股权回购的效力范围扩展至股权回购中和股权回购后两个阶段,股权回购效力就是在这两个阶段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