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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过错作为一种酌定量刑情节,在刑事案件中对定罪量刑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但是由于立法层面并没有将被害人过错法定化,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没有确切的参照标准,这极有可能造成法官在处理案件时无法可依,在判决时犹豫不决,最后可能会做出错误裁判,损害司法权威。正确界定被害人过错,在理论研究上建立起关于被害人过错的适用体系,不仅是当前理论研究的热点,同时也是司法实践的紧迫需求。这样可以避免司法机关在证据的收集过程中,过于打击犯罪,则在某种程度上将被害人列为“重点”保护对象,忽视被害人的过错行为。进而对案件不能做到全面的分析,就对犯罪人进行定罪与量刑。被害人过错的适用是司法审判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层面,尤其对最终犯罪人的定罪与量刑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法院在审判的过程中,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对被害人过错的适用难以抉择,这很有可造成法官在审判阶段会因此做出错误的判决,有时对被害人较重的过错行为而不予处罚,对较轻的行为却做出重罚,造成同案不同判,影响司法公正。本文以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害人过错被研究对象,故意伤害案件是双方行为联系较为密切的一种类型案件,在这种情形中不能仅考虑犯罪人的犯罪情形。有时,被害人的某些行为正是导致伤害性案件发生的导火索,如果仅是单纯评判犯罪人的犯罪行为,而忽视被害人过错对案件的作用,则会造成对犯罪人的过于苛责,违背了公平合理的刑法价值观的要求,也不利于保护犯罪人的人身权利。因此,对被害人的过错研究很有司法实践意义,对我国目前的司法改革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研究在此类型案件中被害人过错的认定和对量刑的影响,从而可以得出在被害人过错的采用上,法院可能会面临的问题与困境,最终提出改革性意见,建立一套拥有体系性的在被害人过错适用中的参照标准,并将其可以在适用中引起相关机关的重视性,转变目前我国存在的错误性司法观念,为之后的类型性案件提供指导性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