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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小、散、乱”和安全生产环节薄弱是我国煤炭行业长期发展中形成的现状。煤炭不仅是产业问题,也是经济问题,同样还是社会和民生问题,煤炭问题更关系到国家的能源战略。为了提高我国煤炭行业集中度和产业水平、安全生产和资源回收率,我国国务院在2005年下发文件《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文件《通知》的下发开始了我国的煤炭资源整合。山西省在长期发展中依靠煤炭资源发展成为我国煤炭大省,使煤炭成为山西省的支柱型产业,2008年下半年开始,山西省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山西省煤炭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等文件,在全省范围使用行政命令强制性地进行煤炭资源整合。山西煤炭资源整合虽然已经结束,但是山西整合的经验教训可以给其他后续整合的省份借鉴。本文首先对国内外的公共政策执行、公共政策执行偏差的相关文献进行了参考借鉴,对公共政策执行和公共政策执行偏差进行了界定,遴选公共选择理论、博弈论、基层政府共谋论、成本—收益论为研究理论基础,用文献分析方法、案例分析方法对山西煤炭资源整合现状进行了解、认识,通过对山西煤炭资源整合中利益主体进行分析,再对其煤炭资源整合前后其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变动的分析、梳理,并加之以案例分析解释,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变动影响了各主体之间原有的关系。不同层级政府的价值取向不同,这种利益的变动影响到了其利益,这就使得其为了切身利益而“灵活”运用政策,造成政策执行偏差。建立完善的资源产权制度,使煤炭资源整合制度化,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是解决这问题的途径。通过对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中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分析,对公共政策执行偏差的研究,力求丰富公共政策执差理论内容做出努力,并对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中凸显的问题提供解决方法,同时可以对其他省份的煤炭资源整合提供借鉴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