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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提出以管资本为主导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指导国有企业不断提高价值管理水平。国资委通过简政放权,增强国有企业自主经营能力。国有企业为了迎接挑战,亟待转型升级,开拓市场,提质增效。但国企改革创新风险高、见效慢,战略层面创造价值动力不足,价值管理层面公司治理不严谨,内部控制环境松弛,价值评估层面考核指标不精准,难以促进国有企业创造长远经济价值。本文以近年来国资委对国有企业价值管理和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法规为依据,以经济增加值理论、委托代理理论、薪酬设计和激励理论、企业关键绩效指标理论、企业价值管理理论为指导,分析T公司的价值管理,发现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在价值创造不善、价值管理不周、价值评估不准三个方面。本文深挖问题的根源,认为问题的根源是高层评价指标不科学,部门管理体系脱离价值,员工理念轻视经济价值,激励制度与价值管理脱钩。本文建议,T公司应建立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的价值管理体系,形成基于经济增加值管理体系的价值树。将经济增加值引入到对高层负责人的评价指标;根据经济增加值的计算公式识别能够带来价值增量的关键要素,并将关键要素分解,制定各部门的企业关键绩效考核指标;将经济增加值理念落实到员工的绩效考核;根据岗位特征制定以绩效考核为基础的薪酬制度,使企业价值管理与考核激励机制有效衔接。本文积极探索将企业价值管理与绩效薪酬挂钩,落实国资委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的价值管理办法,对于促进国有企业通过绩效考核手段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