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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以来,我国进入了社会转型的加速期,伴随着社会结构的调整和社会利益格局的剧烈变动,各种社会矛盾日益累积,其中某些迅速尖锐化并诱导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群体性事件作为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新的表现形式在我国各地相继爆发,并呈现出愈演愈烈的态势。群体性事件的不断爆发严重冲击了我国的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及生命财产损失,它不仅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更关系到改革开放的成果能否维系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能否如期实现。有鉴于此,如何防范和应对群体性事件,进而通过治理模式的创新有效化解社会利益关系的紧张局面,已经成为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秩序,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现实课题。在已有的研究中,大多数专家、学者都是从法学、社会学、政治学、管理学和心理学等学科角度对群体性事件进行探讨的,他们往往只注重从本专业的微观角度去考察分析群体性事件,对群体性事件缺乏总体上的把握。因此,本文将尝试着立足于我国经济社会转型的历史背景,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视角,在对国内外学者关于群体性事件相关文献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阐述了我国群体性事件的具体内涵、类型与特征,并以重庆万州事件和云南孟连事件为例深入探究了我国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及发生机制。文章的最后就如何有效应对群体性事件提出自己的政策建议,以期为我国更好的应对群体性事件提供思路。论文的逻辑结构从总体上可以分为四个部分:绪论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国内外学者对于群体性事件的研究现状和评述,本文的写作思路与创新之处;第二部分将从总体上对社会转型期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现状进行分析,阐述了我国群体性事件的内涵、类型和特征。第三部分主要以重庆万州事件和云南孟连事件为例,归纳总结出我国群体性事件的性质和发生的一般成因,为从宏观长远的角度有效化解群体性事件奠定基础。第四部分就如何有效预防和应对群体性事件进行思考,提出政策建议。总之,本文研究认为,社会利益结构失衡以及利益分配不均是我国群体性事件不断爆发的根本原因。社会利益表达机制和利益诉求机制不完善是群体性事件大量出现的重要体制性根源。民主法制建设不完善,滥用警力,激化矛盾是群体性事件发生不可忽略的原因。资本与权力结盟,政府公信力缺失是群体性事件爆发的重要原因。信息管理和媒体应对失当,导致谣言四起,群情激愤,“乌合之众”在集群行为的特殊心理机制的驱使下大肆宣泄不满情绪,是群体性事件从发生到失控的基本演化逻辑。对于群体性事件爆发原因的分析为我们制定有效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对策奠定了基础。因此,为了更好的应对群体性事件,必须改革和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加快推进政府转型,建立服务型政府。其次,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整社会利益结构,协调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消除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经济根源。次之,要不断加强群体性事件预防的立法工作,强化法治教育,提高法治意识,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确保司法公正,从而消除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政治根源。次之,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构建和谐心态,确保正确舆论始终处于主体地位,传递社会“正能量”,以消除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文化根源。最后,还要建立正常的矛盾化解机制,完善群体性事件的利益表达机制和利益诉求机制,努力将群体性事件的诱发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转轨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期,需要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各种群体性事件的爆发在不同程度上损害着中国的和谐与稳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推进产生着不可低估的消极影响。通过对社会转型期群体性事件内涵、特征、类型、性质、原因和对策的研究,为防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减轻其实践危害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可以促使政府相关部门正确认识群体性事件,既要看到群体性事件在社会转型期发生的必然性,又要认识到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偶然性和可预防性,从而为政府部门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提供理论依据。另一方面又为国家综合解决社会转型期的其它社会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是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防治群体性事件也必须从多方面入手,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我国还有很多类似群体性事件这样的社会问题,通过对群体性事件的分析和研究,有助于为解决社会转型期的其它社会问题提供方法和思路,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