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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民主思想是其理论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第一次对其民主思想有所阐述,它虽然产生于19世纪,但对当代依然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马克思的民主思想是建立在唯物史观基础之上的,与无产阶级解放事业和共产主义理想相联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他的学说理论主要是对资本主义民主政治虚伪性的揭露和批判,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与以往的所有民主理论有实质性区别的民主观。他反对超阶级的民主观,而强调民主的阶级性;反对将民主与专政分裂开来,而强调阶级的民主同时也是阶级的专政。他继承了人类历史上关于民主政治与民主思想的优秀成分,又将民主放在广大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实基础上,以此重新审视历史上所有民主实践,提出了自己全新的民主理论,实现了人类民主思想史上划时代的变革。马克思没有专门就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做过系统的论述,然而他看到了巴黎公社,对巴黎公社这一与资本主义国家有着本质区别的特殊政权形式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和充分的肯定,通过马克思对巴黎公社的评价,我们可以看出他心目中对未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设想,这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方向指明了道路。它不仅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悬设了根本价值目标和价值定向,而且对它的研究状况和认识水平直接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水平。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多变,各种民主理论纷繁混乱,系统地考察马克思的民主思想,对于我们正本清源,树立正确的民主观,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民主之路,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民主是社会主义题中应有之义,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进程,其本质就是在社会主义制度框架内谋求制度本身所赋予的人民各项权利逐步落实的渐进增量进程。马克思曾说:“民主是什么呢?它必须具备一定的意义,否则它就不能存在。因此,全部问题在于确定民主的真正意义。如果这一点我们做到了,我们就能对付民主,否则我们就会倒霉。”本文的目的和意义正是试图探求马克思所论述的民主的真正意义,并分析其在我国的实践中,哪些内容得到重视,哪些内容被忽视、被弱化,以便在新形势下更好的推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