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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与宗教的关系是科学史学界、宗教学界、哲学界长期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学术界对科学与宗教二者的关系有不同的认识,如“冲突说”、“分离说”、“对话说”等。这些认识尽管各异,它们具有一些共同的特点。本文力图在总结这些认识的基础上,结合科学和宗教的发展,探讨科学与宗教关系形成的条件(逻辑条件和历史条件),阐述科学与宗教关系的形成分别对于科学和宗教的意义。
论文的结构如下:
第一章:总结和分析人们对科学与宗教关系的认识。将人们对科学与宗教关系的认识,归纳为“冲突说”、“分离说”和“对话说”三种;认为人们的这些不同认识具有三个共同特点:一是人们对科学与宗教关系的认识,都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和简单化;二是人们对科学与宗教关系的认识在思维方式上是二元论的;三是人们认识中的科学与宗教是非隶属关系。
第二章:分析科学与宗教关系形成的条件。本论文将这种条件分成逻辑条件和历史条件。科学与宗教发生关系的逻辑条件有:科学与宗教都是作为独立的文化系统;科学与宗教有着共同的作用对象;科学与宗教是解释和把握世界中不同的思维方式和认识方法。而历史条件则有:宗教是作为统治的意识形态;宗教利用自然知识来论证宗教神学;科学作为独立的社会建制和文化现象;新的科学理论与被宗教神学作为论证基础的自然知识体系相对立。最后,按照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原则,科学与宗教关系形成的逻辑分析与历史分析实际上是对应一致的。
第三章:分析科学与宗教关系形成的意义。本文对科学与宗教关系形成意义的分析,主要是通过把握它分别对于科学和宗教发展的作用进行的。科学与宗教关系的形成对科学发展的意义主要表现为,宗教对科学发展的历史作用、宗教观念对科学精神形成的作用,以及宗教观念对科学活动的作用。科学与宗教关系的形成对宗教发展的意义主要体现为:它推动了宗教教义及解释原则的改变;推动了宗教的发展,以及科学本身为宗教提供了发展空间。最后,本文认为,科学与宗教的关系是解答“李约瑟难题”的一个新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