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亦称上市,是股份有限公司在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帮助下,第一次在公开股票市场向公众投资者发行股票的行为。股份有限公司在成功上市后,通过资本市场获得巨额融资,为其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进而保持了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经历了二十多年发展后,中国的资本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愈发走向成熟,如今越来越多的公司希望通过IPO突破融资瓶颈实现发展的更上一层楼。然而,在我国规模最为庞大的中小型企业,其中大多数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达到主板或是中小板的上市条件。2009年10月30日,在原有主板、中小板市场的基础上,中国借鉴美国纳斯达克解决中小高科技企业融资瓶颈的经验,推出了中国的纳斯达克——创业板,为中小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的渠道,截至2011年年底,已经有281家公司在创业板上市,这些企业从资本市场上募集到了渴望已久的发展资金。从逻辑上来说,企业在上市后往往能通过运用募集资金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其经营业绩实现大幅提升。但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外学者们对上市公司进行深入研究之后发现了三种奇怪的现象:IPO之后的经营业绩下滑(Underperformance)、 IPO抑价(Underpricing)和IPO的热销市场(Hot Issue Markets)。其中较为代表性的是Jain和Kini在1994年发表了《The Post-Issue OperatingPerformance of IPO Firms》的文章,提出了“IPO效应”的概念——企业在上市后普遍存在着经营业绩下滑的现象。随着国外学术界对此效应的研究,国内学术界对主板、中小板市场的IPO效应都已进行研究并得到验证,例如唐仕顺(2006)发表的《我国上市公司IPO效应》以及范志敏(2009)发表的《中小企业板整体上存在IPO效应》。纵观海内外,IPO效应既存在于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又存在于相对新兴的中国资本市场。那么,究竟在我国刚推出不久的创业板,是否也同样存在着IPO效应?本文结合我国创业板发展的历史及制度环境,运用业绩综合衡量得分函数,验证了创业板上市公司IPO后的业绩存在显著下滑,接着基于杜邦分析法分析上市前若干财务比率变化与上市后业绩下滑的关系,发现代表公司上市前经营业绩的净资产收益率、销售净利率以及总资产周转率增长程度越大,上市后公司业绩下滑越明显。最后,根据结论提出有助于规范创业板拟上市公司IPO行为的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