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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用水水源是农村居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关系到每一位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生活质量甚至是生命安全,因此农村饮用水水源的安全状况不容忽视。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我国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制度并没有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得到同步的完善和落实。如今农村地区的污染源越来越多,且排污量亦是逐年增加,由此导致农村饮用水水源不断恶化,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农村饮用水水源污染事件染频发。面对农业、工业和生活等方面带来的日益严重的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安全监管制度(包括监管部门的设置、水质监测制度、应急预警制度、水源保护区制度)不健全、公众参与制度不明晰、融资保障制度缺失以及生态补偿制度不完善等。因此要破解我国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的困局、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必须确立城乡统筹的立法理念、健全安全监管制度、细化公众参与制度、建构融资保障制度以及完善生态补偿制度等。本论文总共分四个部分来加以论述,具体内容是:第一部分是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制度的一般分析。先介绍了农村饮用水水源的定义与特点,在分析了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内涵的基础上对制度进行了解读,阐述了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制度的内涵与体系构成。第二部分是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制度的法理基础。分别从环境权理论、环境正义理论、公共物品理论和利益衡平理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制度的研究进行了可行性分析。第三部分是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制度的现状审视。我国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制度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安全监管制度不健全、公众参与制度不明晰、融资保障制度缺失以及生态补偿制度不完善等。第四部分针对当前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存在的问题,分别从确立城乡统筹的立法理念、健全安全监管制度、细化公众参与制度、建构融资保障制度以及完善生态补偿制度等角度提出了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制度的相关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