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财务舞弊事件频繁发生,归根结底仍是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失效问题。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项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制度被普遍认为是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萨班斯法案首次在法律层面赋予审计委员会审核评估年度财务报告、选择与评估外部审计人员、监督内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控制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职能。2008年我国出台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也正式赋予其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实施,协调内部控制审计等职责,由此审计委员会制度在我国得到迅速发展。由于发展时间不长,审计委员会在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效率曾遭受颇多质疑,有学者指出其不过是基于信号传递理论的上市公司“门面”工程,因此如何完善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制度建设,尽可能提高其履职效率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研究热点。内部控制是由企业全员实施的旨在实现合理保障经营合法合规及财务报告信息完整真实可靠等目标的制度设计,其依附于公司治理的有效实施,同时又是公司治理内容在生产经营方面的延伸和具体化。审计委员会作为治理结构中监督内部控制运行的专项机构,其是否影响以及如何影响内部控制质量是值得探索的重要课题。本研究首先梳理了前人关于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质量影响的研究,并在委托代理理论与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础上深入挖掘审计委员会特征对内部控制质量的作用机理,提出若干待检验研究命题。其次,设计与实施实证检验,本研究选取沪深两市1024家上市公司为样本,通过描述性统计、相关性检验以及回归分析等方式逐步探索审计委员会特征对内部控制质量的影响,其中关于内部控制质量的计量,本研究借鉴了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课题研究组发布的2011年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数。最后,分析讨论实证研究结果,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若干完善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建议。本研究发现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规模、独立董事比例、财务专家比例以及委员会会议频次均正向影响内部控制质量,但除会议频次外,其余特征在回归分析中不具有统计上的显著意义,独立董事比例甚至未通过相关性检验。实证研究结论表明频繁召开治理会议的审计委员会将有助于提高企业内部控制质量,委员会规模的扩大对内部控制质量有积极影响,但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作用甚微,财务专家亦未完全有效履职。因此,在完善审计委员会运行中,上市公司需提高对独立董事与财务专家行权效率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