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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在世界范围内普遍流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属于刚刚起步的初级阶段。我国社区矫正工作从开展调研到在全国正式铺开共经历七年时间。在这期间,社区矫正工作不仅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还归纳出了不少关于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但对于社区矫正监管模式的探讨研究始终较少。本文,笔者将立足于庄河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实践,从司法行政机关的视角出发,以监管模式为切入点,对庄河市社区矫正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应对措施。行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背景、意义、相关名词、及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分析与探讨,并对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趋势进行了大胆的预想;第二部分主要根据庄河市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社区矫正机构及人员组成情况、监管程序及监管措施等内容对庄河市现有社区矫正二级监管模式运行情况进行深入剖析,并从立法层面、执法层面、操作层面、效果层面、认同层面找出存在的问题,进而归纳出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即社区矫正监管工作缺乏相关法律依据、监管内容只重控制、监管措施不够科学;第三部分主要结合国内外先进理论及实践经验,提出建立庄河市社区矫正三级监管模式的具体内容,并从建立三级监管模式的可行条件、监管人员的配置与管理、经费的基本构成及计算方式、建立三级监管模式的预期效果等方面对庄河市建立社区矫正三级监管模式进行可行性论证;第四部分主要对庄河市建立社区矫正三级监管模式提出几点合理化建议,分别是建立专业化的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创新社区矫正监管形式;加强各级组织规范化建设;积极落实困难帮扶政策与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作用。通过对庄河市社区矫正监管模式的粗浅分析以及本人在从事司法实践的过程中提出的一些不成熟意见,希望可以为庄河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决策提供一定的依据,进而为庄河市社会治安稳定提供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