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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罗默是分析马克思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是耶鲁大学著名的经济学教授和左翼政治哲学家。罗默认为剥削具有双重含义,一是利用某物,二是不公正利用某人。他关于剥削的研究主要运用新古典经济学均衡理论,建立微观经济模型,在分析技术性剥削概念后探讨规范性意义上的剥削。在罗默看来,剥削的价值判断并不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他运用多种经济模型,向人们表明,即使不存在雇佣劳动市场,即使没有剩余价值的剥削,也是可以存在剥削的。经过一些列的模型研究,罗默发现引起剥削产生的根源在于初始财富的不平等分配。因此,他认为剥削的道德分析离不开对财产权的分析。在讨论了德沃金、罗尔斯和柯亨的关于财产权的政治哲学的观点后,罗默认为合理的财产权应该是有限的自我所有制和外在公共所有制相结合。这种财产权观念与柯亨所坚持的公正的财产权理念不谋而合。从历史范畴出发,他提出了社会必要剥削概念,也就是说在罗默看来,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和资本主义发展的初期,剥削是一种无法避免的技术性问题,当然这并不能说剥削是正义的。最后,笔者将沿用数学模型的创新性研究方法,对罗默的数学模型进行某种技术性验证,尽管这种验证并没有超出里昂惕夫的投入与产出的经济模型。同时,本人将援引罗尔斯的正义观念对罗默的剥削理论进行政治哲学上的补充,并且就学界对罗默剥削理论的争议作出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