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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针对非法行医现象长期存在和屡禁不止的情况,通过对山西省2007-2009年无证非法行医、有证非法行医现状及山西省治理非法行医情况的调查分析,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卫生资源优化配置理论为研究基础,研究和探讨山西省无证非法行医和有证非法行医的特点及山西省卫生监督部门治理非法行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治理非法行医的相关建议,为山西省卫生监督部门科学有效的治理非法行医提供参考依据。方法:1、统计调查:本次调查采用全国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计的统计报表。主要汇总2007-2009年山西省卫生监督部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行动中所获取的非法行医案件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2、文献检索:通过正式出版的期刊、书籍、国际互联网以及医学文献数据库等,对非法行医相关文献进行检索。3、专家访谈:与山西省卫生监督机构有关专家约谈,共同研讨非法行医的现状及有效对策。了解他们对目前非法行医的相关认识与评价,并为研究提供线索。结论:1、2007-2009年山西省非法行医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山西省卫生监督部门通过综合执法、加大了打击力度以及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等手段,使得地处城市社区城区无证行医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而农村地区无证行医缺乏有效监管,案件数量有增加的趋势;卫生医疗机构非法行医现象依旧严峻,尤其是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违法案件有增无减。2、由于卫生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尤其是优质医疗资源地区间的失衡,在群众中形成了对无证行医庞大的需方市场,尤其是在农村地区;无证行医人员逃脱打击能力强,加之基层群众防护意识不强,基层监督部门建设不完善,对无证行医监管不利,导致无证行医屡禁不止。3、医疗机构非法行医现象依然严峻。由于监管不严,培训不到位以及法律意识单薄等原因,造成基层医疗机构违法案件数量多。医疗机构主要违法行为集中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诊疗。4、目前山西省各级财政对卫生监督经费投入不足,卫生监督人员数量少素质偏低,执法装备短缺;卫生监督部门对基层医疗机构检查频次和强度不够;适用法律法规滞后,对非法行医的处罚没有威慑力;各个执法部门综合协调机制不完善;非法行医案件的行政执法与移交移送衔接不畅。对策: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根据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各级政府需要增加财政投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建设,提高医疗保障的覆盖率,从根本上使非法行医失去需求市场,从而彻底消灭非法行医。2、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加卫生监督资源的投入对目前配置不合理的资源进行科学合理地重新设置,合并功能相近,服务单一的卫生机构,通过资源共享,提高整体水平来发挥规模效益。增加卫生事业投入,提高卫生服务可及性,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覆盖全省各个区域。增加卫生监督资源的硬件和软件投入,打造一支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技术素质和法律素质都过硬的卫生监督队伍。同时,也要完善执法手段,创新工作模式,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3、强化宣传教育各级政府部门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非法行医的欺诈本质及危害性,真正触动百姓的思想。宣传对象要有针对性,重点对基层群众和非法行医者开展宣传,注重宣传教育的实效,及时跟踪随访,提高非法行医者的守法观念和基层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建立非法行医举报奖励制度,争取全社会的支持和配合,营造全社会抵制和打击非法行医的氛围。4、完善法律法规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重点增加对非法行医的金钱处罚额度,建议给予卫生执法部门强制执行罚款的权力,提高对非法行医者的威慑力。修改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以提高执法的具体操作性,做到卫生法律法规之间、卫生法律法规与刑法或其它相关法律之间的无缝衔接。5、建立综合治理机制打击非法行医是一个综合执法、综合治理的过程。首先设立由各级党委、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合的专门组织机构,同时设立专项经费,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形成部门联动的强大合力。其次要建立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政府牵头、分段监管、全社会参与”的格局,营造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再次要建立非法行医案件移送机制,卫生、工商、药监、公安等多部门互相联动,实现案件双向移送。最后建立打击非法行医效果评价体系,考核各级政府和部门打击非法行医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