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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互联网+慈善”模式的普及,个人通过互联网进行资金求助的现象逐渐增多,特别是基于缺乏治疗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而向公众筹集资金。“互联网+慈善”模式,使得“公益慈善”方式的多样化,促进了我国慈善事业对传统公益慈善进行革新,进而促进了我国慈善业的蓬勃发展。但是作为一种慈善的新兴模式,由于其自身发展的不成熟性,以及在法律法规制度方面,未形成一定的规范性,在实践操作中存在很多隐患。2016年3月份,我国出台了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对公益组织网络募捐的行为予以合法化,并将其规范化。这不仅仅是对我国慈善领域里公益慈善活动的予以明确的合法地位,而且有详细的明文规定。个人网络募捐与“互联网+”的结合,是互联网时代的产物。就目前来看,没有一部法律涉及到关于个人网络募捐的具体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这就使得个人网络募捐行为存在法律缺口。无论是从理论还是实践上,该行业都没有形成规范化的流程,各网络募捐平台各自为政;并且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对于其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定性等有待于探讨。个人网络募捐是一种个人求助行为,也是属于社会救助的一种。本文试着探讨关于“个人网络募捐”存在的多个法律问题。首先会对目前存在的网络募捐平台进行梳理,其次以实践发生的案例引出个人网络募捐目前存在的法律问题,再次探讨其法律关系的定性以及权利义务内容,最后是对完善我国目前对个人网络募捐行为的规制,提出一些法律思考以及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