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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仿是一种具有颠覆意义的文学艺术创作手法,它往往通过借用前文本的词语、语句、表现手法或创作风格,重新阐释前文本的艺术形象、思想观念、审美价值,并将其置于当下的文化语境中,以戏谑的、滑稽模仿、幽默讽刺的方式,突出仿拟对象在表现形式或思想内涵方面的局限性,其目的或是间接地批评所仿拟的作品;或是拓展新的创作与文化空间。戏仿的对象可以是经典文学文本,也可以是绘画、雕塑、音乐、舞蹈、影视、视频、广告等所有具有一定文本形式的文学、文化、艺术产品。
本文从发生学的角度分析了“戏仿”范畴产生的历史背景、理论沿革与批评实践,辨析“戏仿”范畴的理论内涵。然后从理论承袭、精神实质、结构特征、语言特质四个方面分析文学理论视域中戏仿范畴产生的理论背景,认为戏仿理论在传统模仿理论、狂欢化理论、互文性理论与反讽范畴基础上发展了自己的独异内涵。
研究中国当代的文学艺术中出现的新问题,不可能离开中国这一特定的社会环境,特别是政治环境和意识形态的环境。中国的社会意识形态一直制约着、甚至是规定着中国文化的走向和艺术的发展方向。在当代中国的语境下,文学艺术的创作也在商品经济的浪潮的推动下逐步变成了一种文化生产,并且显得日趋成熟。笔者从文学的生产者、传播方式与消费者之间的互动关系的角度来分析影响戏仿这一文学表现形式的社会文化元素,并从戏仿的文类与内核两个方面分析了新时期以来汉语语境下戏仿创作的审美变迁。
综上所述,戏仿是传统模仿理论的进一步发展,是在有意识的误读经典与权威的著作基础上,将前文本进行消解和逆崇高式的改写,它以审丑的形式间接的批评仿拟的对象或者进行自我解嘲,给当下文艺注入了平民化、世俗性和自由的文化批判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