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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5年11月10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经济结构性改革的初步设想,到2016年1月27日会议研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再到2017年10月18日会议指出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出发点和切入点——去杠杆,正在我国企业范围内全面实施。然而,当前企业高杠杆经营是否会对公司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企业去杠杆又能否有效地提高公司的业绩水平,从而达到预期的改革效果?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进行解答。同时,企业去杠杆单独依靠国家管控这一外部力量是不够的,还需要来自企业自身的内部推动力予以配合。对上市公司而言,公司高管掌握着资本结构的最终决策权,那么如何增加高管优化资本结构的积极性便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而管理者与股东之间利益目标不一致所产生的委托代理问题是影响高管优化资本结构意愿的主要因素。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普遍认为股权激励是一种能够有效缓解委托代理问题的公司治理手段。股权激励使得管理者的身份发生转变,从而促进管理者与股东的利益趋同。此外,自2006年股权激励开始规范至今已有十余年时间,每年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数量呈现明显的递增趋势,已具备实证分析大样本量的条件。因此本文从高管股权激励这一角度出发,研究其是否能够在资本结构与公司业绩的关系中发挥调节作用、具体发挥了何种调节作用以及在不同产权性质下这种调节作用是否存在差异?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还选取了2007—2017年间我国A股主板上市公司的8755个样本数据,通过描述性统计、相关性分析、多元回归分析和稳健性检验,详尽地探讨了高管股权激励对资本结构与公司业绩相关关系的影响,并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在我国企业杠杆水平普遍较高的情况下,负债水平对公司业绩将产生负面影响;第二,上市公司实施高管股权激励能够抑制负债水平对公司业绩的负面影响;第三,相比于国有企业,高管股权激励在非国有企业中发挥的作用更加明显。最终本文根据结论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期望可以为优化资本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以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国企改革提供一些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