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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的形态是丰富多样的,而文化的内涵却是精深厚重的,音乐需要文化来使其蕴意更加深邃,西藏音乐也是如此。音乐文化遗产对于西藏地区而言,是指那些以歌唱、乐谱、器乐以及演奏、说唱等非大型不动产物质形式做载体,在西藏地区人们日常生产生活中以口传心授形式为主而继承和流传的包含节奏、音高、旋律、唱词、发声载体(器乐或声乐)的历史性文化遗产。作为藏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组成部分的藏族音乐艺术,是藏民族历史的见证和文化的重要载体,蕴含着藏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和文化意识。然而,近年来,随着历史文化的变迁,西藏音乐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受大很大冲击,西藏的音乐文化遗产也在慢慢流失。对于西藏音乐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不仅是当务之急,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任务,本文试以西藏地区音乐文化遗产为研究主题,在文化的整体理念下,全面讨论倡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下西藏音乐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本文主要包括以下部分:第一部分:首先介绍了本文的写作缘由与意义,并从国内外的研究现状来辨析“音乐文化”随后,对“音乐文化遗产”和“西藏音乐文化遗产”进行阐释。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西藏音乐的起源和形成。包括从本教时代到佛教传入后西藏音乐的情况;通过文献的记载和前人的研究分析,得出藏族音乐曲谱的起源和形成。第三部分,主要从西藏音乐的起源形成和西藏音乐文化遗产种类及功能的角度,对西藏音乐文化进行了归类,并按不同的音乐类型进行曲式调性分析,在分析结果中,总结西藏音乐文化遗产的音乐特性。第四部分:从结构特征对藏族音乐进行了分类,即:歌舞模式、乐舞模式以及戏剧模式,并对每个种类所表现出来的特点进行了介绍。第五部分:从传统资料保存整理现状和当代音乐作品的表现这两个角度,对西藏音乐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进行全面深入的探讨,主要包括传统乐谱的分类和特点分析、西藏音乐文化遗产的整理研究;通过采访的形式,了解西藏音乐文化的发展走向。第六部分:主要从西藏音乐文化发展特点入手进行探索,对新中国培养的作曲家及其作品进行探讨,主要包括国家培养的专业人才、改革开放后自学成才的作曲家及其作品、音乐比赛与音乐人的发展、音乐市场经济等。第七部分:通过对西藏音乐与非遗文化的保护和西藏音乐与和谐社会的构建的分析,来阐述西藏音乐的文化价值和意义。其中包括:音乐文化遗产在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地位作用,音乐文化遗产在西藏人民日常生活中的意义,利用音乐传播的社会主义价值核心,音乐是藏族人民喜闻乐听的宣传以及普及藏语国歌的重要性等。第八部分,结语部分,在这一部分从开发优势和开发途径几个方面提出关于西藏音乐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的几点思考。本文在写作中在运用录制的资料和大量的参考文献对西藏音乐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进行了的研究,虽然具有一定的意义。但是由于自身能力的欠缺和资料搜集的不充分,导致了本课题的研究深度不够,指出的保护和发展中的问题有待实践的检验。而且,由于西藏音乐所涵盖的范围比较广泛,涉及的问题复杂,而本文的篇幅、笔者的研究时间和理论水平均有限,提出的许多问题难免存在疏漏。未来,笔者仍将保持初始的热忱和信念,通过实践进行检验,不断修正、完善自己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