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社会进入转型期,人们婚姻家庭中出现的新问题越来越多,离婚数量逐年增长,矛盾纠纷日益复杂化。而我国传统的注重财产分割、偏向当事人主义的家事纠纷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社会的需求。学术界及司法实务界普遍认为,家事纠纷人身性、亲缘性、公益性等的特点决定了家事审判应采用不同于普通民商事案件的审理程序,在审理模式上应由当事人主义向职权主义过渡。为了更好的适应社会需求,我国法院系统开展了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本文以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改革试点工作为切入点,对改革试点工作在基层实践中的落实情况予以总结、分析,介绍家事审判庭对家事审判工作机制的创新和探索情况,提出家事审判改革试点过程中突显出的问题,并对家事审判工作机制完善提出几点建议。全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四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介绍家事审判改革的背景,主要从案件数量剧增及传统家事审判模式缺陷明显两方面进行阐述。第二部分以禹城市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为视角,对家事审判改革在基层司法实践中的探索情况予以总结归纳,主要从机构、人员的专门化;调解前置且贯穿始终;家事调查员、回访、家庭财产申报三项制度;引入心理干预机制;优化庭审方式等五个方面来展开。第三部分介绍家事审判改革在司法实践落实中显现的问题,主要从家事程序立法不健全、法官依职权调查取证不足、家事案件执行难、考核制度、审限要求制约办案质量等四个方面来展开。第四部分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完善家事审判工作机制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