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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朱元璋在建国之初就建立了完备的监察制度,明代的监察制度在历代监察制度中是最完善的,它体系严密、层层监督,既包括对人的监督,也包括对事的监督。都察院身为中央监察体系最重要的一部分,其监察职能在初期确实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巩固了皇权的统一。但是,随着明代社会的逐步发展,社会矛盾逐步的激化,以及晚明时期皇帝能力的欠缺,使得都察院的职能发生了变化。由于明代监察官体系的庞大以及监察官职能的强大,导致其触角遍布整个官僚体系。通过分析《明熹宗七年都察院实录》,可以看出,在明熹宗在位的短短七年时间里,熹宗的即位、朝中重大官员的任用、辽东军事长官的任命、以及与宦官的全力一搏,都有都察院官员参与其中的身影,并且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本文首先是对都察院的设置与职能进行简要的介绍。从朱元璋在明代初年对监察体系的设置可以看出,都察院设置的初衷是为了维护皇权、整顿吏治。明代初年都察院的设置,在设立初衷上是很完美的,监察范围覆盖到了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朝局的变化,都察院的职能也逐渐背离其设立的初衷。万历末年明代社会开始由盛转衰,从中央到地方开始进行了全方位的改革。但是由于“争国本”一事导致艰难取得的改革成果也付之一炬。明末三大悬案的发生都有都察院官员的极力参与,明熹宗能够即位也是因为都察院官员的极力争取,而熹宗即位之后都察院各官员也是极力上疏希望可以召回在“移宫案”当中功不可没的都察院御史杨涟,从中也能看出都察院在当时已经可以左右朝廷重要官员的去留。在辽东战事当中,辽东经略熊廷弼和辽东巡抚王化贞二人的不合,从很大程度上来讲是其背后两股言官势力的不合,都察院将自己的触手伸向自己并不擅长的军事领域,以一己好恶左右战事,进而导致了辽东战事的失败。在于明代最强大的势力宦官进行斗争的过程当中,御史杨涟的《二十四大罪疏》,字字直指魏忠贤,以一己之力拼死直谏,除了天启皇帝自身能力不足轻信宦官之外,也因为身为文官缺乏斗争经验和技巧最终失败。本文通过分析《明熹宗七年都察院实录》中都察院官员在政治生活方方面面的活动,进而得出结论,天启年间都察院的运行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导致了晚明政治的进一步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