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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社区矫正不断为社会大众所熟知。社区矫正与监禁矫正相对,都是一种行刑方式,但社区矫正所具有的优点对于我国社会的发展与稳定有着重要的作用。作为常规化的监禁矫正,它的实施是以获得司法体系的支撑为前提,而社区矫正需要多部门及人员的参与,包括监管部门、社区组织、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家属等在内,它所需要的就是由这些部门和人员所形成的社会力量来支撑。在对于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过程中,其社会融入问题逐渐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相应的,该问题也需要多部门及人员的共同努力来解决。社区服刑人员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既可以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在社区,但又有一个不同于普通人的身份:罪犯,这种身份的两重性使得社区服刑人员很难融入社会生活。要想真正的重新回归和融入社会,其面临“两难”境地,即接受司法部门规定的强制性的教育改造的同时,他们还要为摆脱各种困境,包括就业、户籍、住房、婚姻等而做出不懈的努力。加之传统观念中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抵触与蔑视心理使得服刑人员很难适应社会生活。因此,这种生存境地的“两难”性对那些在围墙外接受社会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来说造成了挑战,这种挑战性的存在也进一步要求为他们重新构建社会关系网络,并努力寻求各种支持和帮助以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他们的社会融入状况,不仅影响着他们的自身发展,也是影响社会安定和整个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因素。因此,本文主要围绕笔者在A市C区实习期间的调查情况,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融入问题进行研究。首先本文利用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理论,通过调查所得,结合社区服刑人员普遍存在的典型问题,将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融入操作化为身份融入、社会交往融入和职业融入三个方面。身份融入即使社区服刑人员在内心认同自我,对自我有客观的评价,克服自卑、焦虑等不良情绪。社会交往融入即使社区服刑人员能与家人、朋友有良好的互动与交流。职业融入即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分析影响他们就业的原因,使他们顺利就业,实现自己的价值。其次,在这三个维度的基础上,笔者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深度的个案访谈,通过与他们的交谈,获得了他们面临的具体的问题。进而从自身、社会、制度三个方面分析影响他们社会融入难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能够为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融入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