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体系监管制度研究及对中国金融监管的借鉴

来源 :中国海洋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jjnet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金融全球化和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使得金融体系正在承受着越来越大的风险,如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成为各国乃至世界面临的重要问题。为了应对不断出现的金融风险,1988年7月巴塞尔委员会在瑞士的巴塞尔通过了《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议》(简称《巴塞尔协议》)。作为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的一种重要制度,为国际社会提供了一套完整的国际通用的、以加权方式衡量表内与表外风险的资本充足率标准,从而有效地扼制了与债务危机有关的国际风险。  1997年爆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波及全世界,而当时的巴塞尔协议机制却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在此背景下,巴塞尔委员会决定对1988年协议进行修订,以增强协议规则的风险敏感性。于是更加全面、有效的巴塞尔协议Ⅱ就应运而生。巴塞尔协议Ⅱ在继承巴塞尔协议Ⅰ的基础上,在最低资本充足率、市场约束、金融监管等方面进行了创新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银行业监管不力的局面。  2007年以来美国的次贷危机让人们开始对巴塞尔协议Ⅱ及其可操作性产生了质疑。巴塞尔协议Ⅱ暴露的问题说明关键并不在于其具体的技术操作层面,而是制度构建模式与监管理念选择上的失效与不足,更是巴塞尔协议特有的软法及软组织的性质所决定的。在巴塞尔协议Ⅱ存在缺陷亟需调整的背景下,2010年年底,巴塞尔协议Ⅲ诞生,旨在完善巴塞尔协议Ⅱ的缺陷,结束关于巴塞尔协议Ⅱ的争论。巴塞尔协议Ⅲ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巴塞尔协议Ⅱ的不足,但仍然还存在一定问题,比如对功能监管未受到充分重视、对消费者保护的不足等,这些问题将会成为阻碍巴塞尔协议Ⅲ有效运行的危险隐患,因此巴塞尔协议还有继续完善的空间。  单个经济体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改革,必然呼唤国际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配套改革,两者一定是互相促进,互相补充、互相促进的。加强和健全国际监管规则和标准、健全国际监管责任的划分、建立国际金融监管机构等方面,一定会成为国际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改革的焦点,也是我国金融监管所必须借鉴和参考之处。中国金融业及监管部门为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实施已经做了数年准备,针对金融机构监管的多种缺陷,进行了一系列的改进,初步形成了符合我国金融业实际情况的监管框架,同时依据巴塞尔有效监管的核心原则所强调的各个方面,将资本充足率作为监管的核心,借鉴巴塞尔衡量体系,明确监管范围和风险边界,重视和管理尾部风险,积极实施金融创新,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行之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  本文分为导论、正文和结语三大部分,其中正文主要内容包括五章,第一章通过对巴塞尔协议的性质和内容的分析,得出巴塞尔协议是“软法”,巴塞尔委员会是“软性组织”。第二章就美国、欧盟、日本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方面的演进及对巴塞尔协议的国内适用展开论述。通过对比和论证引出第三章,即巴塞尔协议在金融监管领域存在的缺陷和问题。针对巴塞尔协议所存在问题,在第四章就巴塞尔协议Ⅲ出台的背景,改革的焦点和方案等作出论述、评析。在第五章从立法概况和制度建设、操作实际三个方面,重点分析了在我国金融监管中可以吸收、借鉴巴塞尔协议的部分规则,同时通过中国银行业新协议实施的实例,分析巴塞尔协议这一软法在我国金融法律移植中所面对的障碍及改进建议。
其他文献
意识形态是一个常提常新的话题,自从它正式提出不久,就与政治、权力、国家紧密联系在一起,成为指代社会观、价值观的专有名词。马克思在批判德国意识形态的基础上,以历史唯物
耻感教育是大学生道德教育中一个重要但又被长期忽视的问题,近年来随着大学生耻感意识的缺失状况越发严峻才逐步引起重视。大学生耻感教育就是教育者运用一定的教育手段与方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进入转型期,社会矛盾集中凸显,由于警察职能的泛化,使警察这个群体一直处于社会矛盾的最前沿,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一方面,执法环境严峻,袭警案(事)件时有发生。根据公安部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以来,全国已经查处的袭警案件年递增1000起以上,受侵害民警人数更是跳跃式猛增,2010年受侵害民警7268人,到2013年猛增至12327人,上升70%,其中牺牲23人,重伤44
本文通过对荣华二采区10
期刊
纵观古今中外,实践证明任何没有约束的权力都是危险的,必须对权力加以有效制约和制衡,权力才不至于变成特权,才不至于被滥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权也是一种权力,只有这种权力
社会的发展必然伴随着矛盾,但是如果对矛盾纠纷不加控制而任其发展,则社会秩序必然会受到很大影响。当今社会都会面临着解决矛盾纠纷重大挑战,尤其是我国当前正处于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