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迅猛发展,银行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传统银行业务已经不能满足银行客户逐渐多样化的需求,业务创新是银行必须选择的发展方向。信托公司作为金融领域的四大支柱之一,其具备商业银行缺乏的制度平台,而商业银行又可以弥补信托公司市场范围小的不足,两者相辅相成,银信合作业务应运而生。信托公司在我国商业银行创新改革的过程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2008年上半年我国开始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很大限制,这对银行的资产收益率以及客户忠诚度无疑会产生消极影响,大多数银行开始将银信合作作为抵消影响的主要措施,进一步推进了银行对信托计划产品的投资和代理销售,但随之而来的是一些问题的暴露。为了使银信合作业务持续健康发展,2013年银监会出台第8号文,对于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尤其是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理财业务进行规范化管理,其中包括信托计划产品,8号文的出台对银信合作业务起到了指导和规范作用。商业银行以8号文为准则针对银信合作业务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在全行内要求提高风险管理意识,面对潜在风险隐患要从根源上识别、控制,从而避免信托风险给商业银行带来的消极影响。本文以L银行投资的一项信托计划产品实际案例为依据,分析银行所面临的一般风险和特殊风险,然后对L银行现有的风险管理体系进行系统论述,深刻分析其不足之处,最后提出L银行针对信托计划产品风险的具体管理措施,以期望对L银行今后的风险管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