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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环境健康风险评价过程中存在大量的不确定性,如何处理评价过程中的不确定性而使评价结果更加科学是当前健康风险评价研究中的当务之急。传统评价过程中直接用污染物的平均浓度来进行评价,由于地下水中污染物浓度是处于不断变化的,仅用污染物的平均浓度来表达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浓度变化的特性,从而导致评价结果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文采用区间数和模糊化理论来减少评价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采用区间数表示“浓度”,区间数的上下限是采用当年所有监测浓度值中的最高值和最低值表示,这样“浓度”是一个范围而不是单一的数字,包含的信息量更加广泛,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由于采用平均浓度而引起的评价的不确定性。评价标准是健康风险评价的重要依据,目前国际上常采用的评价标准一般是美国环保局所提出的评价标准和国际防辐射委员会所提出的评价标准。美国环保局认为在10-4级别的风险值都是可以接受的,而国际防辐射委员会认为10-5以下的风险值才是安全的。面对不同的评价标准,并且两个评价标准所认为的可接受水平差别较大,使人们无法采用一个相对较为合理的评价标准来对健康风险水平进行评价。因此本文采用模糊化语言来描述风险评价标准,模糊化语言是将一些边界不清、不易定量的因素定量化,进行综合评价的一种方法。本文运用专家咨询法,建立了评价标准体系,通过模糊化分级将健康风险评价标准分为六个等级,分别为:C1={Ⅰ|低风险};C2={Ⅱ|低-中风险};C3={Ⅲ|中风险};C4={Ⅳ|中-高风险};C5={Ⅴ|高风险};C6={Ⅵ|极高风险}。采用区间数表示污染物“浓度”,并采用模糊化理论制定了模糊化的风险评价标准体系,从而建立了基于区间数的水环境健康风险模糊综合评价模型,并将建立的基于区间数的水环境健康风险模糊综合评价模型应用到20042006年长株潭地下水重金属健康风险评价,并得出结论。从评价结论可以看出基于区间数的地下水环境健康风险模糊综合评价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评价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问题,与确定性评价模型相比,风险评价的结果更全面、合理地反映地下水环境健康风险水平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