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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介绍我国公司治理评价体系构建的基础——公司治理准则的发展过程,再借鉴我国已有治理评价体系的构建原则、构建方法和治理评价指标选取等方面的内容,笔者自行设计了一套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该体系包含董事会、股权结构、信息披露和经理层四个方面,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去描述各个治理因素的实际状况。再用此评价系统对2009年在我国沪深交易所上市的所有金融、保险类公司的治理水平进行评价,从而得到该类公司2009年的治理水平指标指数:FE。然后再分别选取2010年、2011年该类公司的绩效数据:托宾Q,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提出假设,通过构建回归模型,利用eviews统计软件对绩效与治理数据进行回归分析。试图从治理效应存在滞后性的角度出发,分析公司治理与绩效关系,据此为该类研究提供一项新的证据。实证结果显示,基期的治理水平与滞后期的绩效水平存在正相关性,良好的公司治理水平能持续稳定的促进公司绩效的增长。具体表现为:基期的公司治理水平与其滞后一期的绩效存在正相关关系;基期的公司治理水平与其滞后两期的绩效也存在正相关关系。以每股收益作为绩效衡量指标不能很好地权衡公司的绩效,其可靠性程度低。净资产收益率与治理指数的相关性较高,说明治理效应主要通过增加首先企业自身的经营效益而发挥治理促进作用。同时,通过深入了解和分析我国治理水平较好的金融、保险类公司的治理结构,据此对我国其他行业公司如何提高自身公司治理水平,从董事会建设、股权结构以及信息披露三个方面提出建议;同时也对我国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的建设提出笔者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