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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等学校贫困生资助体系是我国政府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按期完成学业而建立的一套政策体系,资助的基本方式有“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建国以来,我国高等学校的学生资助政策大致经历了人民助学金阶段(50年代至1983年)、人民助学金与人民奖学金阶段(1983至1986年)以及奖学金与学生贷款并存阶段(1986年至今)三个阶段。我国高等学校贫困生问题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高校的连续扩招,高等学校贫困尘数量日益增多。具体原因有:我国近年来经济总体水平不高、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比较严重、产业结构调整、高校实行收费制度。面对高校贫困生令人担忧的现状,我国政府与高校已采取了一系列的资助措施,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我国高等学校贫困生资助政策及其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贫困生解困资金太少,不能满足需要;国家助学贷款缺乏规范性,贫困生得不到实质性的帮助;高校真假贫困生难分辨,部分学生“浑水摸鱼”;贫困生因强烈的自尊心而放弃资助;资助助长了部分学生的惰性和依赖心理;高校勤工助学岗位少,并且对贫困生的学习有负面影响;现行奖学金不具备助困的特点;少数贷款学生缺乏诚信意识,导致助学贷款拖欠率较高;“学费减免”不宜作为主要的资助手段等问题。 从国外对大学贫困生的资助情况来看,国外对大学贫困生资助主要经历慈善阶段、教育公平阶段和成本分担三个历史阶段。这三个阶段分别采用的是慈善方式和有条件的资助方式;“免费高等教育加助学会模式”、日本的收费加贷学金模式和美国的混合模式;成本分担资助模式。不同国家不同阶段的不同资助方式留给我们许多启示,我国政府在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时应该从实际出发,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大学贫困生资助体系,充分考虑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学费承受能力;学校培养成本以及学校差别、专业差别和收益差别等各种因素。 健全和完善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教育的管理和调控:应该合理重构学费价格体系、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实现知识资本化,提高毕业生还贷能力和公众的付费意愿;合理确立成本原则,有效降低高等教育的实际成本;出台学生资助政策法规,保障教育公平;提倡公共教育,实行高等教育投入主体多元化,减轻学生的学费压力。同时,高等学校要做好贫困生心理解困工作:培养贫困生自强自立的健康心态、鼓励贫困生奋发进取;要把高校资助与学生自立相结合;加强诚信教育,建立完善的大学生诚信教育体系。各部门要积极建立高校贫困生资助经费多渠道筹措机制、健全个人信用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