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县级人大机关代表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和新战略,依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要求,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不断提高县级人大机关代表工作的水平。县级人大机关代表工作就是为县级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权履职,它是党的工作和国家政权工作,也是人大全局性、基础性和主体性工作。县级人大代表是县级人大制度运行的主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权和人民群众最直接的联系人和代言人,代表着辖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真实意愿。充分发挥县级人大机关和代表的作用,对于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健全基层国家政权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做好县级人大机关代表工作,关系到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效率和决策水准,直接影响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形象和权威。本文的研究对象是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大机关代表工作,通过走访区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深入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鹤城区人大机关代表工作情况,结合各地方人大机关代表工作实践,对县级人大机关代表工作机构、代表选举、服务保障和代表联系群众等工作情况进行实证调查,总结县级人大机关开展代表工作的经验和不足,提出可行性措施和解决途径。本文围绕四个方面展开论述:一是关于县级人大机关代表工作的理论分析,介绍县级人大机关代表工作制度的理论渊源,分别阐述县级人大机关代表工作的性质和定位、县级人大机关代表工作发展的两个阶段及县级人大机关代表工作的政策理论;二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鹤城区人大机关代表工作进行调研及分析,主要分析代表工作机构设置、代表选举产生、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保障和代表联系群众等工作。同时,对地方人大机关代表工作实践进行比较分析,得出普遍性结论,提出了相应的工作意见;三是围绕发挥人大党组核心作用、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和人大机关自身建设等内容,论述鹤城区人大机关探索“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建设的情况;四是围绕县级人大机关加强学习、改进方法和强化保障等措施,论述完善县级人大机关代表工作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