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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处亚洲东部,负陆面海,濒临太平洋西岸。在其东部,自南而北,有海南、广西、广东、台湾、福建、浙江、上海、江苏、山东、河北、天津、辽宁等12省市临海,拥有一条长达18000多千米曲折而漫长的海岸线,其中北部沿海包括山东、河北、天津、辽宁四省市,有6100千米,占全国海岸线长度的三分之一左右,是一段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海防线。尤其是当金、元两朝先后建都北京,该海防线的战略地位更为重要。 公元1368年,明朝建立后,开国皇帝朱元璋立即着手军事制度的建设,其中创立了独具特色的卫所制:即在全国各个要塞,陆续设立卫所,驻扎军士,修筑墩、堡等军事设施。这些举措在北部沿海也毫无例外得以实施,逐渐构筑起一道保卫疆域、抵御外敌入侵的海防线。 纵观有明一代,北部海防体制的建设,经历了确立、巩固、完善、调整变化的过程。按其发展的内在脉络,可以分为以下五个时期: 洪武时期,朱元璋于建国之初即在山东设福山千户所,后面对张士诚、方国珍余部勾结倭寇屡屡入犯,使得北部沿海的山东等地成为重灾区的海防形势,又在山东、辽东等地设置一系列卫所、巡检司,并在沿海要地设置由卫所、巡检司统辖的墩、堡等瞭望、防御设施,还派遣大规模的舟师巡海,同时还规定海运官兵需顺路剿灭倭寇。经过洪武一朝的努力,北部海防体制逐渐建立。 永乐、宣德时期,朱棣通过靖难之役登上皇位,决定迁都北京。此后,北部沿海成为明朝政府防御海上威胁、拱卫京畿的前沿阵地,战略地位凸显。为此,明朝政府着意于加强北部海防,在环渤海内部地近京畿的北直隶及辽东陆续增设诸多卫所,在山东设立备倭都司、海防营,以协调指挥抗倭事宜,并恢复了洪武中后期停止的舟师巡海制度。应当说,在这一时期,北部海防体制得到巩固和发展,海防活动也取得了一系列胜利,其中尤其以永乐十七年辽东望海埚歼灭战最为著名。 自正统至万历初年,北部海疆迎来了长久的承平时期。自望海埚战役之后,北部沿海的倭寇几乎绝迹。到嘉靖中后期,东南沿海倭患频仍,但这一区域相对比较平静,结果导致在这段时间内明朝政府对北部海防设施建设有所迟滞,如出现了墩、堡不修等情况。然而,就整个北部海防体制而言,仍不失为一个重要的发展时期。因为在这一时期,随着明代地方政治、军事制度渐趋完善、成熟,明朝政府在北部沿海的山东、北直隶、辽东一带设立了诸多督、抚及兵备道,以节制地方文武官员,统一事权。这些职官的设立,在客观上形成了一些范围较大的军事、政治辖区,有助于整合内部的军事资源。因此,可以说这一时期是北部海防体制的完善期。 万历二十年(1592),日本关白丰臣秀吉派兵入侵朝鲜,不仅对沿海的山东、辽东等地造成了直接威胁,而且对京畿地区也构成了很大的威胁。为援助属国、稳固藩篱,明朝政府一方面派军入朝作战,另一方面在北部沿海设置专职海防官,并积极调兵遣将,以加强北部沿海的军事实力和协调调度能力。因此,在这一时期,北部海防形成了由朝鲜经略(后为蓟辽总督)节制北部沿海各抚、镇,抚、镇直接统御各省军事力量的战略指挥体制,成为一个战略整体。 援朝御倭战争结束后,大批调集、募集的兵员被调走或遣散,一些专职海防官员如天津巡抚等也被裁撤,北部沿海军事力量因此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与此同时,偏居东北一隅的女真势力逐步崛起,努尔哈赤历经数十年征战,统一了女真各部。并于万历四十六年,以“七大恨”告天,誓师讨明。此后,努尔哈赤接连攻取辽东地区多座城池,尤其是辽沈、南四卫被攻陷后,登莱、天津等地面临极大的危险。熊廷弼出任辽东经略,便提出“三方布置”之方略为实施这一方略,设置登莱巡抚等海防官员,试图通过海、陆夹攻,以恢复辽东,这是明王朝第一次看到海上力量并试图利用。不久,熊廷弼被下狱论罪,该方略破产。但此时任东江总兵的毛文龙占据皮岛,并在此站稳脚跟,建立起自登莱至旅顺再至皮岛的“海上长城”,对后金政权的军事行动起到一定的牵制作用。到崇祯初年,因毛文龙被辽东督师袁崇焕杀害所引发东江镇内乱后,原属毛文龙麾下的孔有德等人发动“吴桥兵变”,劫掠山东沿海各州县,并将明朝屯聚于登州的大量先进西洋武器及大批能征惯战的士卒带入后金,极大地削弱了北部海防力量。不久,在清军的不断进攻下,东江镇最终被攻破。至此,明朝北部海防体制名存实亡。 明代的北部海防体制建设,可谓是有得也有失。其得在于明朝政府通过在北部沿海地区设置27个卫、23个千户所、9个百户所,使得大量军事移民涌入该区域,促进了该地区的开发与利用,为今日环渤海经济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同时,较为健全的海防体制也基本上捍卫了北部海疆的安全。此外,明代在北部沿海建立的跨省区的综合性高、协调性强的海防体制,也为今天该区域的海防建设提供了一些借鉴。其失在于明代海防体制总体说来还是处于保守态势,如海防建设较为功利,海防的机构、设施、职官的设置往往是“因事而设”、“事定而裁”,未能持之以恒。此外,明朝中央及地方政府官员大都未能看到海洋对人们经济、社会生活所带来的重要性,而是一味地采取诸如“迁岛民”、“禁出海”等保守措施。这不但不利于海洋的开发,也阻碍了海防开拓性的发展。当然,这些失误无疑与中国传统的“以农立国”、“重陆轻海”的观念息息有关。因此,不能单单归咎于明朝统治者。但是,明朝北部海防体制建设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皆值得我们认真总结和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