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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外部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传统渠道弊端的凸显,供应链渠道作为一种新的渠道模式显现的优势逐步得到业界认可。但由于供应链渠道系统是由利益相对独立的多个企业通过联盟或合作组成的分散式组织,各个渠道主体在追求自身收益最大化的同时,往往忽略了对其他联盟成员的影响,就会出现所谓的“双重边际”现象。另一方面,在供应链研究中,收益共享契约作为一种新的协调机制逐步引起研究者关注。实践中,Blocbuster公司和亚马逊应用收益共享契约,使得其市场份额显著上升,供应商和零售商的绩效明显得以改善。于此,论文尝试将收益共享契约引入到供应链渠道协调中。而对这一新领域,需要深入探讨其面临的一些新问题,如收益共享契约如何对供应链渠道产生均衡协调机制,如何通过协调制订双方可以接受的批发价格、最优订货数量、收益分配比例,以及如何对收益共享契约下供应链渠道协调进行决策等。论文所有章节的讨论均是在收益共享契约下进行的,贯穿的主线是供应链渠道主体间协调涉及到的帕累托改善、合作博弈、经济理性、成本、风险和满意度。研究的逻辑是先建立理论框架,后用模型论证,再到决策分析,直至最后的案例应用。全文主体共有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旨在将收益共享契约和供应链渠道有效嫁接,以形成论文的理论基础和研究框架。接下来三部分紧紧围绕收益共享契约中的三个参数(价格、订货量和收益分配因子)对供应链渠道协调展开讨论,第五部分则是对收益共享契约下供应链渠道协调决策进行分析。主要部分的研究内容和相应结论如下:第一部分先对前人关于收益共享契约和供应链渠道协调的文献梳理。论文认为,收益共享契约形成的外部动因是市场环境竞争的加剧和消费者主权的增加,内部原因是供应链系统的目标冲突和“双重边际”效应;从收益共享契约基本模型入手,分析其对供应链渠道关系的重构和作用机制,得出收益共享契约是一种利益均衡的供应链渠道协调机制的结论。在批发价格协调研究中,通过理论分析得出的研究结果是,收益共享契约下供应链渠道批发价格协调要以整体收益最大化为目标,以提高渠道主体收益为基准,以提升渠道竞争力为目的;运用蛛网理论构造了供应商和零售商关于批发价格震荡系统,建立了收敛模型并给出收敛条件,认为收益共享契约可以通过协调,在供应商和零售商之间形成一个双方可接受的均衡批发价格;在批发价格与收益分配协调的模型和批发价格与未售出产品剩余补贴因子的协调模型中得出的研究结论是,收益共享契约可以在供应链渠道中选择出合适的批发价和收益分配因子组合,使得在协调供应链渠道的同时,实现供应链总收益在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的合理划分;假定零售商的需求函数为乘数模式,并且该产品的市场需求为富有弹性,通过与简单批发价格契约对比,求出了批发价格可行区间。关于订货协调方面,将收益共享契约引入到报童模型中,在订货协调时主要考虑需求分布和时间两大要素;在考虑需求分布时,通过建立的边际收益模型,分析出的结论是,无论是连续均匀的需求分布,还是指数需求分布,需求的标准差和需求期望均与供应链渠道的收益有负相关关系,且收益共享契约下的订货量大于没有收益共享契约时的订货量,收益共享契约下无论是单个渠道主体,还是整个供应链渠道的收益均高于没有收益共享契约时的收益;若将时间因素加入到收益共享契约下的供应链渠道订货协调中,模型研究表明市场需求预测的均值增大,最佳订货点向前推移,当市场需求预测的精度增加,最佳订货时点向后推移;仿真结果则进一步佐证了模型研究的结论。在进行收益分配协调的讨论时,分别考虑了信息共享度、风险承担、努力水平、资源投入和贡献大小等5大参与收益分配要素下,收益共享契约的供应链渠道如何进行收益分配协调,并用数学模型进行了论证;利用合作博弈模型分析了渠道主体关于收益分配的讨价还价过程,结论是双方要充分利用自己的占先优势;总结出收益分配存在的冲突,将TOPSIS法和欧氏距离法结合起来,为解决收益分配冲突提供了一种新思路;在收益分配激励时,通过对相关文献内容进行分析、提炼主题概念、抽象出收益共享要素的具体判别因子,再建立一个激励框架,并将激励因子加入到收益分配中,以更好地体现收益分配的公平、合理原则。有关协调决策方面,基于收益共享契约下供应链渠道协调过程中存在的局限和主要问题,结合收益共享契约和供应链渠道交叉点,分离出收益共享契约下供应链渠道协调决策的成本视角、效率视角和满意度视角,构建一个决策理论模型;据此,从成本、效率、满意度三个视角建立了10个二级决策指标,43个三级指标,给出部分指标的定量计算方法,并提出了GAHP的决策方法。案例研究部分则从一家企业里搜集到一类产品的数据,结合构建的决策指标,借助yaahp0.52软件进行计算,得出的结果与前面理论研究结论不谋而合。论文通过以上研究,希望能在以下方面有所创新和贡献,基于成熟的收益共享契约模型,将其应用到供应链渠道协调中,其中涉及的研究思路和研究设计将为这一新领域研究提供借鉴;对收益共享契约中的3个参数分别展开讨论,并尽可能细化研究,试图为该契约下供应链渠道协调深入探讨提供研究起点;在收益分配协调时,提炼分配要素的判别因子,并加入分配模型中,这是收益分配激励研究的新尝试;建立了收益共享契约下供应链渠道协调决策新的视角和新的指标体系,以尽力让该契约下供应链渠道协调决策过程中规避一些可能出现的问题,为管理实践提供理论参考;通过案例研究和仿真分析,尽可能将理论模型引入到供应链渠道协调实践中,力图体现理论研究的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