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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活动有许多追求,但效益是其中的一项最基本的追求。个人的活动如此,政府的活动亦如此。人类的发展,在某种意义上可以归结为有效益的个人活动或组织活动的确证和扩展。我国正处在转型时期,即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因此必然会导致政府转型,导致政府在职能、体制及运行机制等诸方面的根本性变化。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转型也是一场革命,在这场革命中政府必须脱身“经济建设主战场”而转向满足公共需要的社会目标上来,转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提供公共产品的“公共服务主战场”上来。在当今世界的沧桑巨变和全球化激烈竞争中,要使我们立于不败之地,转变政府职能是提高政府公共权力效益必不可少的前提。“再造”政府,就是要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公共权力运作的效益,这样才能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条件和保障。公共权力运作的科学性随着人类文明素质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得到增强,“野蛮”、“愚昧”的成分不断减弱。政府公共权力在对公共资源整合的过程中,应该有其内在的规律可循,并非杂乱无章,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政府公共权力效益问题迄今并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由于人类科学技术发展的速度、水平以及人类自身素质的局限性,社会发展到今天,仍然存在着大量的对政府公共权力这种珍贵资源的浪费、盲目行使和亵渎、失范、失衡、失效的现象。比如:在一些政府官员中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现象有之,决策上“拍脑袋”造成重复建设、国家和社会巨额资产浪费的现象有之、在提拔干部中任人唯亲或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现象有之以及贪污腐败现象还 200<WP=209>相当严重等。这些现象的存在,大大削弱了政府公共权力的效能,不仅没有产生正面的效益,而且对公众利益造成了巨大损害,影响了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从理论上看对政府公共权力效率、制衡、权力结构等的研究有不少,但对效益的研究却很不够。大量的政府公共权力实践忽视公共权力效益,理论上应当揭示实践中效益的本质和规律,为实践作出科学的回应和指导。选择政府公共权力效益作为一种独特视角进行研究,是一个既具理论价值又具实践价值的课题。这一问题的研究和成果遵循了“三个代表”的要求和科学发展观的精神。毫无疑问,政府公共权力效益的提升无论对政府自身存在与发展、对促进社会全面发展、对加快社会转型、还是对提高公务员和社会公众素质、对参与国际化竞争等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把政府公共权力效益概念界定为:政府公共权力效益就是政府运用科学手段,在整合利用社会资源中以最小的投入,所获得的公共事业和公共利益等方面的最大产出。政府公共权力效益既体现为向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又体现为社会全体成员生活质量和公共利益最大限度的提高与实现。从成本效益理论角度分析,政府作为一种组织形态的运转,必然会带来人、财、物等静态的、动态的,物力的乃至精力、能力等方面的消耗,投入者的目的是为了产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由此,因此政府公共权力讲求效益也就成为必然,即政府要讲求投入产出比,讲求运用科学手段来降低资源的消耗。从委托代理和公共性理论角度分析,政府公共权力的运作必须体现委托人的利益——当然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利益。政府必须向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政府必须以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和以提升社会整体公众生活质量为其宗旨。政府公共权力效益以社会性、变化性、不平衡与协调性、复杂性为其突出特征。政府公共权力效益实现的标准和标志从宏观上体现为政府及其环境的稳定和发展,这与公平和效率是同一类标准和标志的两个层面的体现。公 201<WP=210>平是稳定的基础,效率是发展的基础,对二者之间矛盾关系的调节、处理一直是政府公共权力效益的重要课题。从微观上衡量政府公共权力效益主要体现为五个方面:政府充分体现了公共性、政府较好地贯彻了效率与公平原则、政府提供了既多又好的公共产品、政府清正廉洁依法行政、公共利益不断提高和公众有良好的“满意度”。传统的政府公共权力(包括计划经济的政府公共权力)不关注也不讲求其作为一种资源所产生的效益,只有以市场经济为配置资源方式的时期才特别重视和强调政府公共权力效益问题。本文提出的理论假设是:政府公共权力是有效益的。政府公共权力效益是对一般效益的具体化。因为效益是一种投入产出比,政府公共权力运作是有成本、有投入的,因此就要考虑效益问题。政府作为一种组织形态其产生的目的在于为公共事业做更多更好的事情,创造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谋取更多更好的公共利益。伴随着世界范围内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公众民主意识和公共选择能力不断增强、“企业家式政府”的出现,追求效益型政府的趋势己成为必然。转型时期政府公共权力效益的研究以政府的公共性理论、公众与政府间的委托代理理论、政府的成本与收益理论为依托,提出并界定政府公共权力效益概念及其内涵,解析相关概念;循着早期阶段、专制阶段、近代回归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