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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网络出现之时,网络色情内容也随之产生,如同形影相伴。在我国,从政府到社会公众对于网络色情问题一向十分重视,而且采取重拳打击。虽然取得不俗成绩,但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更新迭代,可以发现网络色情言论就在我们周边,而且其迷惑性、隐蔽性、诱骗性变得更加强大,大大加大了监管难度。网络环境错综复杂,我们对网络色情言论并没有足够科学、系统的认识,还停留在凡是“色情”都有“毒害”的论调上,将一些“涉黄”但是正当使用的网络言论列为打击范围。不可否认,我国对于网络色情言论的规制尚处在起步阶段,仍旧面对巨大的压力以及新的挑战。在这个社会背景下,在研究探讨网络色情言论规制的必要性、不足之处之后,给与具有针对性的改善建议。本文总结归纳出了5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规制网络色情言论的制度架构及其法理。主要分析了该制度的所保护的对象,法律依据,主要措施,边界范围。还分析了网络色情言论的法理学基础。并对第一个问题“什么是网络色情言论”进行了阐述,阐述过后根据其外在表现形式以及内在目的将网络色情言论划分为正当使用与不正当使用、牟利与不牟利等。第二部分是在现阶段政府部门在管理规制网络色情言论过程当中所遭遇到的实践难题。在第二部分的第一节明确分析出以正当使用为目的的网络色情言论在网络净化活动中的矛盾处境,同时指出色情、性暗示与艺术创作之间如何界定的问题。第二节指出以报复、诽谤等非牟利为目的的网络色情言论与以牟利为目的的网络色情言论的区别,并且非牟利为目的的网络色情言论辨识更难,隐蔽更深,危害更大且对受害者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第三节指出以牟利为目的的网络色情言论背后巨大的跨国的黑色产业链,以及该黑色产业链为何能存在的原因。第三部分是介绍三种现有对于网络色情言论规制比较主流的模式。其中将保护创作自由模式与“一般普通人”模式进行比较分析,接着阐述保护特定群体利益的模式与区域协作模式,在弄清楚这三种模式存在原因的基础上,指出这三种模式的不足之处,以及这三种模式对我国现有国情的可借鉴之处。第四部分是网络色情言论规制中政府、网络服务提供商、网络消费者等所应该扮演角色的分析。第五部分是在分析了我国现有的网络色情言论规制制度所存在的局限性之后,结合第四部分所提出的的多元规制理论,对现有的规制模式进行具体的制度改造。首先以“网络中立性”作为规制制度的指导原则,其次从立法上“对症下药”,要求政府在行政执法时,行政执法后都要给与行政相对人救济的权利,然后提出了网络服务提供商以及网络使用者的如何规制网络色情言论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