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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失灵的发生,使政府对网上银行监管产生了现实意义。“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是政府对银行业监管最基本的目的。”政府通过对网上银行的监督管理,对网上银行业务活动的规范,减少网上银行因信息不匹配、不完全竞争、负外部性等层面导致的不良作用,保障网上银行的交易安全,保护消费者利益,提升消费者信心,以维护网上银行更加健康和稳定的发展。网上银行法律监管的特殊意义在于,网上银行是集中了多个层面的经营方式,网上银行不仅是互联网安全机构监督管理的领域,也是银行管理机构监管的领域。作为虚拟交易的平台,网上银行开放的空间性和灵活的交易形式都是传统银行所没有的。而网上银行也更容易出现因为信息不对称而使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形,所以对网上银行进行监管是非常必要的。纵观全球经济的发展,银行是一国经济中极为重要的构成部分,银行作为金融系统的主要载体,其稳定性对经济成长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纵观金融行业发展,网银存有信息不匹配、逆向选取、道德风险等缺陷,这导致各个国家对监督管理采用了更加严格的方式。全球各个国家监管的金融行业,区别于监管一般的经济主体,核心是通过监管银行以使金融行业更加平稳的发展。身为金融行业革新与网络技术进步的产物,网银不仅有传统银行的共性,还有其独特性,从而,本文将从传统银行监管基本理论与专门对网银监督的实际意义两个层面做出论述。健全国内网上银行监督管理的法律体制,其关键性是不言而喻的。从理论的方面来说,对于目前我国网上银行监管的法律制度、存在问题应该启用立法,通过有力的保障促使我国网上银行的发展运转更为正常、快速。然而现实情况却不甚理想,针对我国网上银行监管,系统的、前瞻性的法律制度等立法并没有出现,即便是目前的一些可参考的法律规章也并没有获得很好的落实执行。而且目前我国网上银行监管的法律制度研究不成体系,较浅显。本选题研究的重点在于,为让国内网上银行更加良好平稳的发展,经过参考其它国家在网上银行监管法律制度领域的先进经验,使我国网上银行监管法律制度从立法体系、监管体制、监管原则、目标和内容方面更为完善。因而,本选题既具有理论意义,又具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