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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制度的建立一直都是世界各国重点关注的问题,我国养老制度种类繁多,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就是社会养老保险。因为目前我国农村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各地区制定的地方性规范存有一定的差异性,作为一项保障性制度,我国对其相关内容研究甚少,发达国家领先于我国很多年。因此有很多现存的棘手问题是不容忽视的,例如相关法规不完善、保障水平较低、基金运营方式有待提高、政府责任不到位等。上述问题必须得到妥善解决,我国农村社会养老才会迈入新篇章。2009年新农保制度的试点运行、2011年《社会保险法》的出台、2014年《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指导意见》的出台,大大推进了我国养老制度的发展。然而,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法律制度不完善、各地农村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法律监督机制的不完善等问题,使得在实施过程中难免有些心余力拙。因此,制定并完善该项法律制度,是一项非常迫切的任务。本文的完成,一方面对我国的国情与农村现状进行了系统的调查研究,另一方面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进行了分析整理,最终对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总结,并且提出了相关建议。笔者结合法学专业理论常识,深入探讨有关农村方面的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问题,梳理各个阶段,我国政策的相关规定,并对其进行分析。同时,笔者借鉴了国外部分国家的先进做法并提出了可行性的建议。这些建议主要有:在法律法规上,要进行科学化整合,增强城乡居民法律一体化建设;政府反省自身并完善自身,确定应当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从各个环节入手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完善;在基金管理上,要采用多层次的管理方式,既要集中统一管理,又要发挥各地因地制宜的优势;明确各项法律关系,投入人力物力对其进行整合分析,找出关键的、有争议的症结,制定有针对性的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