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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规则是自由贸易区成员为确定商品是否有资格享受协定中约定的优惠待遇而实施的规定,主要用于防止贸易偏移,保护自由贸易区成员国的利益。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规则是我国最早实施的优惠原产地规则,对能否顺利实现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目标有着重要的影响。目前,国内外关于CAFTA优惠原产地规则的研究主要为总结其特点、评析其存在的问题及采用何种方法进行改善等,针对其贸易影响进行研究的文献较少,且多停留在理论论证层面,缺少定量的实证考察。CAFTA(?)尤惠原产地规则的应用是否影响了中国的进出口贸易?如果有,这种影响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影响程度究竟有多大?这些问题都有待解答。因此,本文试图运用“单国模式”的引力模型来检验2005年至2007年间,中国与主要贸易伙伴国和东盟国家之间的贸易流量及其决定因素,重点考察CAFTA优惠原产地规则对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影响。出口模型的检验结果表明:经济总量、距离和CAFTA优惠原产地规则是影响我国出口贸易流量的主要因素,而加入贸易集团对出口贸易流量的影响不太显著。其中,经济总量与出口贸易流量正面相关,是影响我国出口贸易最重要的因素。CAFTA优惠原产地规则的应用对中国出口贸易的负面影响显著,2005至2007年间,优惠原产地规则的实施使得中国的出口贸易分别减少了61.65%、55.27%和50.68%。但其同时也扩大了中国—东盟自贸区对中国出口贸易的促进作用,优惠原产地规则的应用使得CAFTA(?)寸中国出口贸易的促进作用分别扩大了19.72%、20.92%及18.53%。与自由贸易时相比,CAFTA(?)优惠原产地规则的应用使中国的出口贸易分别减少了34.99%、28.4%和27.12%。进口模型的检验结果发现:进口模型的各变量系数符号与出口模型一致,但加入贸易集团是影响中国进口贸易的最重要的因素。加入贸易集团能产生贸易创造效应,增加双边贸易流量。2005至2007年间,优惠原产地规则的实施使中国的进口贸易分别减少131.62%、28.4%和11.63%,但同时也使CAFTA(?)对中国进口贸易的促进作用分别扩大了36.34%、9.42%及5.13%。较之自由贸易时,CAFTA优惠原产地规则的应用使中国的进口贸易分别减少了69.89%、17.35%和6.18%。总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规则的应用会减少我国的进出口贸易,但同时也会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间的相互贸易,扩大自贸区对我国进出口贸易的促进作用。虽然2005年至2007年间,CAFTA优惠原产地规则的应用对我国进出口贸易总体上是消极影响,但减量作用越来越小,这说明随着自贸区大幅度实行零关税,CAFTA优惠原产地规则的应用对我国进出口贸易总体上可能会出现不减反增的状况,这有待未来进一步的实证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