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设计研究

来源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同济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emay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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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入WTO后,与发达国家知识产权领域矛盾和利益冲突日益加剧。 近年来,随着我国计算机普及(保有量已近6000万台,年销售近千万台), 软件产业在国民经济地位愈显重要(在全球已成第一产业)。软件知识产权保护 问题不仅成为IT业内热点问题,并已成为社会焦点问题之一。究竟应该如何为 中国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定位,国内外代表不同利益几方展开旷日持久的激烈 争论和博弈。 本文运用经济学供求理论和信息经济学理论进行了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主 要问题——最终用户使用盗版软件问题的经济学分析,揭示出垄断软件商通过利 用和控制软件盗版,使用户产生转换成本和沉没成本从而获得超额利润,垄断软 件商总有动力在市场推广初期鼓励盗版。同时阐述了软件盗版对整个IT产业发 展的影响机理,在IT产业的发展初期,盗版软件大大推动了硬件产业的发展和 计算机的平民化普及,对IT业起到了正面的作用。 作者和上海软件行业协会合作进行了规模以上上海软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的实证调查,同时对大量国内外产业数据进行了分析研究,得出了与主流观点相 反的结论:我国软企现阶段发展的最大问题并非是盗版困扰,甚至不是知识产权 保护问题,即使是在知识产权方面,其面临的主要问题却是内部人员跳槽侵权和 竞争对手侵权。揭示出商业软件联盟(BSA)宣传的盗版率、盗版对中国经济的 严重影响,是一种有严重利益倾向的误导。 通过对日本、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现阶段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比较分析, 发现我国现阶段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定位过高。从各国(地区)知识产权保护 立法发展历史来看,都是随产业水平发展而逐步提高,超越产业水平的软件知识 产权保护制度将使我国付出十分高昂的成本,研究同时表明我国多头执法的行政 执法体系易被国外软件巨头利用,对中国企业带来较大的隐性成本。 论文运用垄断理论和实证案例研究剖析了软件产业垄断问题和软件知识产 权保护的辩证关系,为激励软件厂商,立法授予垄断权利是必要的,控制垄断和 反垄断立法也不可或缺,否则将可能抑制竞争和创新,对消费者利益亦无法保障, 虽然这种尺度控制和具体操作十分困难。中国具有了高水平的软件保护立法的同 时缺失反垄断法将对中国软件产业发展和消费者利益产生十分负面的作用。 为揭示BSA报告的真相,本文运用费用效益分析方法(CBA),利用我国权 威的投入产出模型计算了降低软件盗版率对中国经济的影响。结论表明,现阶段 中国由于大比例的软件进口,使得为执行严厉反盗版政策所需支付的成本十分高 昂,而正面经济拉动效应却非常弱小,应是一个低效率的政策选择。论文指出了 BSA的分析方法、产业数据、数学模型存在诸多问题,其目的十分明显,为了 BSA成员企业的利益而意在误导我国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立法策略。 根据对中国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立法理论和实证多个角度的分析研究成果,本 文讨论了我国现行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过高定位存在的问题及其对我国经济、 国内软件产业发展的负面影响,提出了我国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立法的策略建议, 即我国应在WTO准则下,先以最低标准作为现阶段的定位,以后可随着国内软 件产业的发展而逐步提高。论文同时还对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策 略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软件 软件产业 知识产权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盗版 垄断 商业软件联盟(BSA) 费用—效益分析(C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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