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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改革发展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历史步伐,在党十九大以来,不断推进和深化改革民主法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完善及健全。刑事辩护律师作为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一个特殊行业、特殊阶层、特殊群体,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一员,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大的贡献作用。但在司法实践中,作为刑事辩护律师而言,其执业风险仍然不尽人意,特别是在李庄案、林小青案所展现的刑事执业风险引发社会和法律界一片哗然和关注,由此凸显出刑事辩护律师执业风险依然存在许多的问题。刑事辩护律师执业风险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合法权益,更是对律师执业本身造成极大影响。执业风险防范不仅是为了能够保证刑事辩护律师在刑事辩护工作中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去维护和保障当事人的利益,更是刑事辩护律师切实完成辩护使命以实现社会正义的根本保障。因此,基于刑事辩护律师的执业风险,有必要就其执业风险的背景与原因等予以分析,并就刑事辩护律师执业风险需完善的地方进行阐述与探讨,这既是在顶层设计之下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以及营造和谐稳定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所必要的环节,更是整个法律共同体在司法实践中面临和亟需解决的严峻问题。第一部分,为刑事辩护律师执业风险的背景与呈现,通过阐述执业风险的概念、特征,进一步了解什么是执业风险、其具备什么特征。同时,我们应当认识到识别执业风险不是目的,仅是防范执业风险的前提,进一步阐述刑事辩护律师执业中存在的执业风险分类以及执业过程中的主要活动关系,通过上述的阐述以便识别何为执业风险,刑事辩护律师执业过程中的执业风险又具体呈现在哪些方面,为防范刑事辩护律师执业风险提供了关键的前提作用。第二部分,阐述了刑事辩护律师执业风险困境,指出了刑事辩护律师执业风险当前的立法困境和现实执业困境,当前的困境对刑事目的价值存在了什么样的损害,为下文深入探讨刑事辩护律师执业风险产生的原因以及对策提供了必要性的理由。第三部分,论文首先分析了刑事辩护律师执业风险产生的原因,并有针对性提出了防范刑事辩护律师执业风险对策的相关建议。本部分是论文研究的目的和落脚点,通过剖析刑事辩护律师执业风险的原因,给出了现实司法问题的解决答案。论文研究的构想是立足我国司法现状,通过对刑事辩护律师执业风险的基本理论要素解构及分类,并指出该风险所产生的困境及对刑事目的价值的损害,然后揭示出刑事辩护律师执业风险的原因所在,针对性的提出了完善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