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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为一个拥有8亿多农村人口的农业大国和正处于社会重大变革时期的发展中国家,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制约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因素。以“中国农业保险立法中政府角色的定位”为题,旨在探索解决农业保险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农业保险如何得以实现。政府角色的构建对于农业保险的良性运转而言至关重要。对农业保险中政府角色的研究因而具有理论与现实双重价值:在理论层面上,反思农业保险中政府责任的架构,可以获得相关知识的演进,积累一种知识上的反思能力,进而推动农业保险制度化的进程;在现实层面上,以这种演进的知识反思能力为指引,描述农业保险架构下政府角色的应然变迁,提出构建农业保险立法中的政府角色,为未来立法提供了一套可供选择的方案,以促进中国“三农”问题的解决,推进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构建。全文一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引言部分,阐述本文选题的缘由、意义及背景,文献综述,以及研究的核心问题。农业保险的发展还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的需求,除了国情所限,更多的还体现在制度层面的不明确。现有国内外文献在政府怎么才能做得更好与如何发展创新等问题却较少有突破性的文献。第二部分:农业保险在我国发展的现状。本部分厘清农业保险与一般商业财产保险的关系,以及农业保险是否属于农村社会保障范围;论证影响农业保险发展的主要因素是区域性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和自然灾害危险值不同;研究不同区域的农业保险的现状。第三部分:农业保险中政府角色的反思。本章从现实角度、理论角度以及制度角度对我国农业保险中政府角色进行反思探讨。从现实角度看我国四大农业保险经营模式中的政府角色均有不足;从理论角度看理论误区的存在给农业保险的进一步发展造成障碍;从制度角度看政府角色的定位不明已经影响到农业保险的健康运营。第四部分:国外农业保险保险发展中政府角色的借鉴。目前国外发展农业保险的国家有40多个,根据各国的发展特点及影响因素,形成了以美国、德国、加拿大、印度等国家农业保险制度为典型代表的制度模式。了解这些国家农业保险的发展历程、政府角色定位,并总结其农业保险发展中的有益经验,对构建我国农业保险立法中的政府角色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第五部分:农业保险立法中政府角色的定位。本章为本文研究的主体内容,对我国农业保险立法中政府角色的定位进行了基本设计。政府角色定位的基本价值取向包括:公共利益最大化、有效保护受灾农户的个体利益、创造商业保险公司的盈利空间和保障粮食安全。政府角色立法定位的目的是保障市场持续运作、规范政府职能角色、监督农保主体行为、保护各方利益。农业保险立法中政府角色的基本定位是监管为主、辅助经营,在此法律定位的指导下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具体权利有股份投资权、险种范围决策权和风险责任监督权;与此同时政府还有财政补贴的义务、规制信息不对称的义务、建立配套组织的义务以及再分散农业风险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