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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在国家政策的高位推动下,辽宁省开始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到2007年底,集体林权制度的主体改革已经完成,配套改革也在推进过程中。在集体林改的过程中,中央政府与改革的推动者们一直强调林权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两条基本准则:一是确保农民得实惠,二是确保生态受保护。并把它们作为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但在辽宁省的林权制度改革中,分给农户的主要是生态公益林,而生态公益林的责任主要是生态保护功能,对于拥有生态公益林的林农来说,如何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实现家庭收益的最大化,就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文以S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利益相关者作为研究视角,以生态保护和林农增收之间的张力入手探析影响林农增收的制约因素,并力求寻找一条兼顾生态保护和林农增收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以求为后林权制度改革时代的林改推进和林改效益的进一步提升提供借鉴。本文正文共分四大部分。第一部分,展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前后,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和行动的变化。第二部分,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进行分析,指出生态保护和林农增收之间存在着张力。第三部分,天然林采伐试点改革,为利益相关者的合作搭建了平台,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生态保护和林农增收之间的张力。第四部分,通过进一步的反思和总结,寻求一条更好地兼顾生态保护和林农增收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只有在众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得到满足的情况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标诉求才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