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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是计算机现代化的时代,也是网络信息飞速发展的时代。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公关作为全新的网络营销模式得以快速发展。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以网络公关公司为主要成员的“网络黑社会”悄然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网络黑社会”的出现不仅影响了正常的网络信息秩序,更引发了一系列犯罪现象,成为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大因素。而我国相关部门还未对网络黑社会引起相当重视,理论研究相对落后,法律规定不完善,信息管理不力,这与严重的网络黑社会犯罪现象不相吻合。本文从多个角度分析了网络黑社会犯罪的相关问题,包括“网络黑社会犯罪”的概念、特征、与网络犯罪的联系以及社会危害性。需要强调的是,本文认为“网络黑社会犯罪”不是我国刑法体系意义上的犯罪类别,而是从犯罪学的角度,对网络黑社会可能构成的犯罪进行归类后的类罪名。网络黑社会犯罪是多种因素造成的,其中最根本的是经济利益的驱使;网络伦理道德体系的缺失,道德规范难以在网络空间发挥协调、引导和控制人们行为的作用,也是网络黑社会犯罪出现的重要因素;管理体系的不完善以及立法的滞后性则进一步加剧了网络黑社会犯罪的发展。分析网络黑社会犯罪的原因不是论文的目的,找到防范与治理网络黑社会犯罪的措施才是问题的归宿。为此,本文深入分析后提出了四条建议:第一,规范网络公关市场,切断利益链条,从根本上遏制网络黑社会犯罪的出现与发展;第二,构建网络伦理道德体系,引导网络用户规范行为。网络伦理道德意义重大,科学合理的网络伦理道德体系可以引导网络用户选择合法的行为,净化网络环境;第三,建立网络信息监督与管理体系。网络信息监督需要建立专门的机构,同时还需要保障监督管理有效实施的机制;第四,完善我国网络法律体系。笔者从入罪、罪名设置、程序完善、法规系统化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