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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加速了我国农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步伐。经过近三十年农业和农村人口持续不断地、单向不可逆地、举家外迁式地向城市和工业转移,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已所剩无几。所谓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不仅难寻踪迹,而且还出现了大面积、常态化的农业和农村劳动力“负剩余”。大量的耕地荒芜,农村基础设施日常维护和社会事业建设已无青壮年劳动力可担当。昔日熙熙攘攘、热闹非凡的村庄已难闻青壮年劳作时的欢声笑语、儿童游戏时的追逐打闹声,在田间劳作的身影日渐佝偻,龙钟。“大有作为”的、无限广袤的农村大地,开始出现人去院空、土地荒芜的景象,尤其是广大的中西部农区。从大量的文献和我们长期的实地观察来看,我国农村人口的“空心化”、老龄化格局已渐成型,未来的10-20年将是中国工业化、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快速推进阶段。我们预计,我国农村人口数量将进一步下降,人口老龄化趋势将更加明显。农村公共产品的消费主体是居住在此的农村居民,其公共产品需求将对公共产品供给的数量和效率产生重要影响,而农村常住人口数量和结构的变化必然影响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数量和结构。一方面,农村常住人口总量的减少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农村公共产品需求总量的下降。因而,公共产品的供给总量应随需求量变化作出相应调整(当然也应该考虑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社会进步和国家的农村福利政策改进等因素而增加的公共产品需求量)。另一方面,更重要的背景是,伴随青壮年人口的大量离去,农村常住人口呈现出日益老龄化的趋势。我国农村老龄化的人口结构不仅影响私人物品的消费需求和消费能力,而且影响公共产品的消费需求和消费能力,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和消费结构也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农村多数老年人收入较低,且无固定的经济来源,不少老年人靠从事农业生产获得日常生活所需花销。较低的经济水平,使他们对私人物品的消费低,对公共产品的消费也相对较低。从事农业生产的老年人口,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无力也不愿把过多的精力放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上,他们对促进农业生产的公共产品需求甚少。日渐衰弱的身体和微薄的收入来源,加重了他们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生活型”公共产品的渴望。针对农村老年人口对“生活型”公共产品更强的需求偏好,公共产品的供给重点应由“生产型”转向“生活型”。日益“空心化”、老龄化的农村人口新形势,对传统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模式形成挑战;农村人口,特别是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流失,导致农村公共产品建设主体缺位;农村人口总量和结构的变化,极有可能导致农村公共产品结构性、季节性过剩与不足并存的局面,进而降低农村公共产品的整体使用效率;农村有生力量的减少甚至消失,将对农村公共产品的维护与管理带来严峻挑战。因此,我国传统的公共产品供给模式需要进行相应地改革与创新。针对“空心化”、老龄化的农村人口新形势,基于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基本原则,本文探讨了“空心化”、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创新模式。认为应该促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多元化和供给结构优化,改变现有供给主体结构单一化的格局。坚持政府主导,社会跟进的原则,积极引进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私人(包括农民自身)和社会团体参与农村公共产品生产与供给,并积极争取国际社会的支持。促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优化,针对目前的农村人口形势,顺应当今社会发展的大趋势,重点加大“生活保障型”公共产品的供给力度。促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布局优化,在保障所有农村人口基本公共产品供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主体功能区化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大战略,探索利用公共产品供给调整和优化农村人口布局的新思路,促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式改革与创新。适应农村人口的高流动性、“空心化”和老龄化的新形势,针对不同种类的公共产品,采取不同的供给方式,以促进公共产品供给指向的准确性和使用效率的整体提高。对于“生产型”公共产品,要根据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结构与布局进行科学规划。对于“生活保障型”公共产品要考虑农村人口流动性特征进行科学设计,增强公共产品的可获性、适用性和全国通用性。促进完善农村公共产品需求与表达机制的改革,完善公共产品供给的决策机制,为农村居民提供他们真正需要的公共产品。深化农村公共产品的运营与管理体制改革,尽可能发挥农村公共产品,尤其是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的最大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