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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拥有的地位也越发的耀眼。然而中小企业发展之路并非一帆风顺,受到融资问题的制约,大量的中小企业因为资金问题而倒闭。因此,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愈发成为了政府和学界的关注对象。我国中小企业有很多可以选择的融资渠道,但是不论从自身意愿还是从实际情况来看,银行贷款这种融资方式更受中小企业的青睐。事实上,情况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乐观,中小企业从银行取得贷款的几率并不高。银行出于对贷款风险等方面的考虑,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对其提出了相当苛刻的要求,大量市场前景良好、投资回报高,但缺乏担保物的中小企业因此得不到银行贷款。从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的本质来看,银行贷款如此苛刻的原因是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过高。本文认为中小企业信用风险高的主要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和长期预期不稳。为了自身利益考虑,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市场进行了信贷配给,具体体现为要求中小企业在贷款过程中提供担保物。但众所周知的是,大量的中小企业无法提供担保物。由此可见,银行和中小企业的二方机制就目前来说无法很好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所以,本文认为适当的引入第三方甚至第四方,来降低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的信用风险以及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从而缓解银行信贷配给的程度,对逐步实现市场的总体均衡是十分必要的。担保机构是我国信贷市场最初引入的第三方机构。在多年的发展和实践过程中,担保机构出现了很多的弊病,使其无法完全胜任中小企业福音的角色。尤其是担保机构在提供担保时,同样要求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物。所以对于大量担保物不足的中小企业来说,担保机制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其融资难的问题。因此,在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倡导下,信贷市场引入了一种新的第三方机制用于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物不足的问题,这就是保险机制。保险机制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保险公司拥有相对成熟的风险识别技术,可以通过一些专业的方式降低中小企业和银行间的信息不对称水平,从而有效地降低银行以往耗费在此处的信息成本;二是保险公司拥有成熟的风险管理制度,可以在贷后有效地对风险进行分散和转移;三是可以真正的解决担保物不足的问题。因此,大力推广保险机制可以对我国中小企业银行信贷市场的长远发展产生难以估量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