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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问责制作为一种加强权力和制约的现代民主制度,成为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热点问题。时至今日,我国的行政问责理论已日臻成熟,行政问责实践业已初见成效。然而,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行政问责体系在我国实际运行中所显现出的一些问题。我们对行政问责体系的构建进行更深入的研究有助于实现对政府的行政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同时对于促进我国的责任政府建设、政治文明建设、丰富权力监督与制约理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从民主政治条件下的权力监督与制约视角分析我国行政问责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归因,力求构建有效的行政问责运行体系。分析国内外研究的主要成果、观点、分歧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基于文献分析的研究方法,梳理并辨析行政问责相关的概念及基本理论,为行政问责体系的构建提供理论依据。对当代中国的发展历程进行历史性地考察。从建国初期行政问责思想的萌芽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行政问责初步确立,及至2003年之后行政问责实践的全面推行与逐渐完善。对我国当代行政问责体系的发展进行历史性地分析,以获取构建我国行政问责体系的重要启示。我国行政问责体系在发展及构建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如问责主体的缺失致使偏重同体问责、问责客体的权责与职能过于笼统致使客体责任不清、问责范围不够广泛致使问责内容狭窄、问责程序的设计不够健全致使运行不规范、问责结果的处理不透明等等。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缺乏问责意识、政务公开不透明、问责制度不完善、问责机制不健全等。针对我国行政问责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构建并完善我国行政问责体系的对策。要健全行政问责主体体系,使各主体间形成问责合力,规范行政问责程序实现问责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完善行政问责救济机制保障行政问责客体的合法权益,完善官员复出机制避免人才资源浪费。行政问责体系的构建与有效运行,可以为行政问责制的发展给予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