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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过程中越来越多农民失去了土地。农民失地后,权益得不到保障,引发了许多矛盾。当前农民集体抗争行动研究较多关注抗争行动的形成机制和策略,相对忽视行动何以成功或消退等关于行动结果走向的问题。本文以广西S村一个失地农民抗争事件为田野研究对象,主要研究的是农民集体抗争行动何以消解的问题。 本文借鉴了社会运动和集体行动结果研究的理论思路,把组织、策略和政治机会三个要素作为分析的切入点。结合具体的农民集体抗争情境,本文提出了分析农民集体抗争行动消解原因的两条径路——抗争行动的“推力”和“阻力”。农民为了实现某种目标,试图通过某种方式推动抗争走向成功,抗争行动的推力得以产生;农民抗争的对象——政府方,为了实现某一政治目标会对农民抗争采取某种应对措施或毫无回应,而且现有的一些制度设置也会限制农民抗争,抗争行动的阻力得以产生。农民集体抗争行动的推力大小取决于组织水平和抗争策略两个因素;阻力大小取决于政治机会的多寡。组织水平主要反映的是农民团结合作的一致程度。借鉴冯仕政对组织水平的四个分类,本文提出衡量农民集体抗争组织水平的四个方面:抗争领袖、抗争成员、抗争凝聚力和抗争资源。抗争策略反映的是农民抗争的手段,包括抗争话语和抗争行动两个维度;政治机会反映的是政治环境的开放程度,包括政治通道和政府反应两个维度。 研究发现,农民集体抗争行动具有抗争成员小规模和结构单一、抗争资源匮乏、抗争凝聚力有限以及抗争领袖适时退出的特点,弱组织水平会进一步影响农民对抗争局势的认知——认为“胳膊拧不过大腿”,使得农民抗争动力较低;农民抗争策略具有话语保守和行动温和的特点,柔性抗争策略下农民集体抗争容易被政府视为无关紧要的问题而排不上议事日程,且在“阻挠势力”面前力量差距悬殊,行动易瓦解,使得农民抗争低效;政治通道开放性不足和政府对农民集体抗争的反应消极,使得农民的制度化表达失效和抗争受挫,农民集体抗争的政治环境不利。 依据“推力”和“阻力”的分析径路,本文得出两个基本结论。第一,农民集体抗争的弱组织水平和柔性抗争策略导致推力不足。第二,政治通道开放性不足以及消极的政府反应折射出农民集体抗争的政治机会较为封闭,抗争行动遇到较大阻力。抗争行动的推力小且阻力大,是农民集体抗争行动走向消解的可能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