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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利主义是一种与德性主义相对恃的伦理学说。它最主要的特点是:在经济与伦理的关系上,以利益为第一性,伦理为第二性,“利”重于、高于或等于“义”,“义”作为工具是为了实现“交相利”的目的。由于其对利益的重视,所以,功利主义一般都主张发展经济,并对人们追求利益的经济行为予以充分的道德肯定。不仅如此,在实现利益的方式上,功利主义并不是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的工具主义者,而是认为利益的实现必须采取正当的或道德的方式,这就是所谓的“正其谊以谋其利”。 中国古代功利主义经济伦理思想的产生、形成与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先秦时期、汉唐时期和宋明时期。先秦时期功利主义经济伦理思想的产生与中国古代传统的“义利之辨”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特色各异的各派功利主义经济伦理学说。这些学说,不仅开启了中国古代功利主义经济伦理思想的先河,而且也奠定了中国古代功利主义经济伦理思想的基本理论雏型。汉唐时期乃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发展与鼎盛时期,从思想史的角度看,自秦之后,以先秦诸子中的道家、儒家思想为主来整合其他思想,构成为这一时期思想发展的特点之一,也正是在这种大的思想文化背景之下,汉唐时期功利主义经济伦理思想的发展也具有融合各派学说的特点。宋明时期功利主义经济伦理思想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一反儒家禁欲主义的传统,也有新的发展。 中国古代功利主义经济伦理思想主要具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在“义利之辨”中展开。中国古代功利主义经济伦理思想产生于先秦时期诸子间的“义利之辨”,是围绕着“道德与利益何者为第一性?”这一核心问题而展开的。二是以自然人性论为基础。中国古代的功利主义经济伦理思想家一般都以自然人性论作为自己立论的出发点,认为人之所以“应当”追求财富或功利,就因为人生来就是一个“好利”的主体。而自然人性的这一特点并不如儒家所认为那样是有害于“义”的存在,恰恰相反,在功利主义伦理思想家看来,充分地发挥人的这种“好利”之心,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生产积极性,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三是在坚持经济对道德的决定作用基础上,强调道德对经济的反作用。四是为“末”业即商业发展提供伦理合法性辩护。纵观中国古代功利主义经济伦理思想的发展脉络,可以发现这样一个事实,即功利主义思想与商品经济的发展具有共生性,功利主义往往是商品经济的思想代言人。 中国古代功利主义虽不象德性主义经济伦理思想那样发达,但是,在实际上,二者又是在相互辩难、彼此吸收的过程中不断丰富与发展起来的。中国古代功利主义经济伦理思想中占主导地位的思想是强调在功利基础上的义利统一,这就是意味着他们对于个人利益的追求及社会经济的发展等问题的思考中具有伦理的维度,即他们充分意识到道义对于功利实现的积极意义,这些思想的提出,对我们当前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构现代市场经济伦理提供了十分有益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