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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择了一个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作为切入点,深入实地采用深度访谈法、参与观察等方法认真收集了该民事法庭的法官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各方面的材料,特别突出法官在民事诉讼调解过程中的行为活动,通过数据、个案分析等对民事诉讼调解具体操作过程进行分析,将法官在这过程中的行为活动、角色扮演等逐一还原。本文采用社会学的角色理论来研究“法官角色”。
本文第二章重点阐述了我国法院调解这一独具特色的民事诉讼制度,我国这种判决与调解相结合并贯穿于整个民事诉讼始终的特殊制度,让在审判活动第一线的执行者——法官,他们的行为选择、角色扮演也具有了“中国特色”。我国的法院调解经历了“调解为主”到“着重调解”,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又转化为“自愿调解”,和谐社会的构建,让法院调解又一次升温,笔者将此阶段概括为“充分调解”阶段。在第三章中,笔者重点分析了现阶段法院调解对法官角色产生的影响,法院调解的升温,使社会对法官的角色期望发生了改变。这主要从“剧本”、其他“演员”和“观众”对法官角色期望的改变三方面进行分析,得出法官个体面对社会期望的变化,在具体角色扮演中相应发生了变化。法官角色扮演中受到来自各方的压力,在面对这些压力时法官是如何做出选择的。第四章,笔者考察了法官在法院调解实践中的实证材料,通过这些材料的展现,得出法官不同的角色扮演对法院调解实践同样产生了影响,又用历史的视角分析法官角色对法院调解制度深远但漫长的影响。通过这两方面的分析,笔者证实了自己的假设:法院调解制度的变迁影响了法官的司法行为和具体行动策略,法官角色扮演也影响了法院调解制度的具体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