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认购合同法律问题研究

来源 :辽宁大学 | 被引量 : 1次 | 上传用户:ahhfwwzy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商品房认购行为是指商品房开发商与购房者就初步购房意向签订合同,约定由购房者向开发商缴纳名为商品房认购金或诚意金的保证金,在房屋正式销售之后,赋予签订商品房认购合同的购房者优先选择、购买商品房的资格,开发商将在房屋开售以后通知参加认购活动的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认购合同目的在于,将双方的买卖意愿固定下来,初步认定相关购买事宜。商品房认购合同还有其他常见的表现形式,包括类似于意向书、诚意书、预购书等。2003年《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2003.7号)第四、五条1首次就商品房认购合同的形式在司法解释层面予以确认。目前司法实践一般认购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预约合同,但是由于我国关于预约合同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缺失,导致审判实践对于商品房认购合同的判断标准不一致。不同的法院对于商品房认购合同的性质及其产生的合同效力没有明确的认定,导致裁判观点存在较大分歧。这就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法律适用不统一,在商品房认购合同性质没有标准之前一方当事人违约的情况发生时,如何保护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变成了立法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综合运用案例分析和理论分析的方式紧紧围绕实践中产生的问题进行研究,力求在此类案件当中探索出类型化的司法认定。本文认为,商品房认购合同符合预约合同的相关特点。在商品房认购合同中约定的认购金,在性质上属于预约合同。当事人在商品房认购合同中约定的认购金在没有明确约定的前提下,不符合定金的构成要件,不应当认定为定金。在违约责任的承担上,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双方的交易安全,不应当归入“先合同”义务构成的缔约过失责任,应当适用违约责任来保障交易双方的交易安全。商品房认购合同是双方达成合意之后签订的,其应当遵守合同法上意思自治原则,双方可以在认购合同中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司法裁判按照约定确定违约责任承担。
其他文献
利用NCEP/NCAR再分析资料和我国南方25个测站逐日降水量资料,分析了2003年我国南方夏季降水异常与春季、夏季高空环流场和温度场异常的关系。结果表明,2003年夏季西太平洋副高异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人们对无线通信中数据传输速率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根据信道容量与香农定理(Shannon)可知,无线通信系统的传输带宽与传输速率呈正比。而毫米波段电磁波具有可用频带宽,可使用的频谱资源丰富的特点。因此,国内外有越来越多的科研工作者投入到工作频段在毫米波段的无线通信系统的研究工作中。近年来CMOS工艺的技术更新和发展为硅基毫米波集成电路研究提供了基础,CMOS工
随着混和所有制改革的推进,改革进入纵深推进阶段,央企民企不断对改革模式进行创新性摸索,力图在参与的改革过程中获得最佳收益。而混合所有制改革核心在于股权改革。从国资绝对控股,到国资相对控股,再到国资民资均衡控股,改革经历了数次波动,不同的股权混改模式,存在不同的固有限制。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特征,探索最佳改革路线。在此背景下,民航企业也在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的混改路线。为了迎合改革趋势,大型国有企业东方航空
研究目的:2型糖尿病(T2DM)在世界范围内广泛流行。在我国,T2DM的发病率高达11.1%。大量流行病学调查表明糖尿病患者的骨折风险明显高于普通人群。且常在相对正常甚至较高的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进行了多次行政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它们都没有走出不断循环的“怪圈”。在改革开放三十年之际,我国政府在新时期、新形势下,以建设公共服务型政
药物及个人护理品(PPCPs)因其在医疗业、畜牧业和化妆品产业等方面应用效果显著而得到广泛的使用,在水中被高频检出,成为一种新兴污染物。污水处理厂是地表水中PPCPs的主要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