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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是在我国特殊的经济基础和体制环境下的产物,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和脊梁。主要位于国有林区的国有森工企业是国有企业中重要而又特殊的一类,它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面对林业的新定位,国有森工企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制度安排已表现出制度上的不适应。以前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对这些问题有过研究,但国有森工企业的问题依然存在,其深层次的矛盾并未得到解决。要破解国有森工企业难题,实现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的保值增值,就必须扫除其种种制度障碍,对国有森工企业进行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国有森工企业改制就是扫除森工企业种种制度障碍,建立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又符合林业宏观定位及国有森工企业特点的以现代产权制度为核心的企业制度,形成“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本文根据林业分类经营等原则,把国有森工企业分为竞争性国有森林资源经营企业和非竞争性国有森林资源经营企业。通过深入分析国有森工企业制度障碍的基础上,分别从产权制度、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方面对两类国有森工企业提出了制度构想。国有森工企业的有效运行,其科学合理的内部制度体系是基础,外部环境是支撑。因此,本文就营造良好的国有森工企业外部环境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