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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村镇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的载体,留存了丰富的文化景观,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传统村镇文化景观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如何实现传统村镇文化景观资源可持续发展成为重要研究课题。文化景观保护性补偿作为调节文化景观保护各利益主体关系的一种有效手段,是实现传统村镇文化景观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本文以公共物品、外部性、利益相关者等理论为基础,引入传统村镇文化景观保护性补偿的理论框架,并结合湘西州传统村镇文化景观保护性补偿实践,探讨其补偿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明确补偿机制构建的前提和基础,从补偿运行机制和保障反馈机制两方面构建相对完善的补偿机制,并总结出具有代表性的补偿模式。研究主要结论如下:(1)湘西州传统村镇文化景观保护性补偿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为:补偿内容逐渐丰富,但补偿方式缺乏可持续性;补偿资金来源丰富,但补偿标准有待提高;补偿意识逐步提升,但补偿意愿总体不高;补偿成效日益凸显,但法律支撑依旧薄弱。(2)补偿机制构建基础方面,以“受益者付费、保护者补偿”、政府主导等为原则,理清传统村镇文化景观资源产权关系,实现各方利益协调,促进传统村镇文化景观资源可持续发展,为补偿机制的运行奠定基础。(3)补偿运行机制方面,补偿主体、补偿客体、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等是其核心问题。以政府和市场为主要手段,综合考虑传统村镇文化景观保护成本、价值收益等内容,可采取受益者补偿、社会补偿、自我补偿、政府补偿等多种方式实施综合补偿,且各种补偿应随时空的变化而作适当调整。(4)保障反馈机制方面,健全补偿法律体系、强化组织协调机制、完善补偿监管机制、建立绩效评估机制是保障补偿高效实施的重要环节。(5)补偿模式方面,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补充,湘西州形成了整体性保护补偿、搬迁保护补偿、文化旅游开发保护补偿等多种补偿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