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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供是一种重要的证据形式,有助于证明案件事实,在刑事证据体系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曾经一度被誉为“证据之王”。诱供是获取口供的一种重要方式,因刑事诉讼法律规范没有对诱供作出明确界定,导致实务界和学术界对诱供的适用和排除分歧较大,也影响司法机关对非法证据的排除,因此界定诱供的性质、运用标准和原则、构建排除规则对于司法实务有重要意义。第一部分阐述了诱供的概念。对诱供下定义,根据不同标准将诱供分为四类,把诱供和胁供、指供、骗供作对比,并以列举的方法阐述常见的几种诱供方法,以便侦查人员在实践中识别诱供,把握诱供和其他非法讯问手段的联系与区别。第二部分将诱供所获证据的方法分为非法取证所得和讯问技巧所得。分别阐述了作为非法取证的诱供的危害性和作为讯问手段的诱供存在的合理性,并将二者做了粗略的辨别,以便实践中侦查人员运用诱供能够把握好界限和尺度,保证合法取证。虽然法律否定诱供,但是实践中因为口供的重要性,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搜集有不同程度的难度,作为讯问技巧的诱供又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侦查规律,能够提高破案效率,因此作为讯问技巧的诱供在实践中被侦查人员广为运用。作为非法取证的诱供会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侵犯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损害司法公信力,因此有必要对诱供进行规制,制定合理的诱供取证排除规则。第三部分主要阐述了作为讯问技巧的诱供的取证标准和原则。一方面是构建作为讯问技巧的诱供的应用标准,从适用的案件类型、适用的对象、侦查人员承诺的利益和审讯语言来对诱供进行规制。另一方面是作为讯问技巧的诱供应遵循原则的规定,从合法性原则、公序良俗、供述的任意性来判断诱供所得供述是否予以采纳。宏观的原则规定和微观的标准规定双管齐下,为作为讯问技巧的诱供的运用提供参照依据。第四部分阐述了诱供所获供述的认定和排除,从审查的程序、非法取证的排除规则、对诱供取证行为进行规制,保障诱供取证的程序合理合法。同时为防范违法性诱供的发生除了制定相应的诱供规则还要其他配套制度作为辅助,如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讯问时律师在场制度及排除诱供所获供述的救济程序等。